2020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考須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0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4號)和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2020年下半年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社函〔2020〕169號)要求,高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高級考試”)自2020年起由全國統一組織,首次考試于今年9月12日舉行,初級、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初中級考試”)于11月21日、22日舉行,考試形式均為電子化考試(即機考)。為方便廣大考生報考該項考試,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經濟考試設置初級、中級和高級三個級別,每個級別均設置工商管理、農業(yè)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yè)類別。各專業(yè)設置表見附件1。
(一)高級考試
高級考試設《高級經濟實務》1個科目,題型為主、客觀題結合,分上、下午2個批次在1天內實施。各批次考試安排如下:
批次 | 考試時間 | 科目 | |
1 | 9月12日上午 | 09:00—12:00 | 《高級經濟實務》 |
2 | 9月12日下午 | 14:30—17:30 | 《高級經濟實務》 |
注:高級考試各專業(yè)類別的具體時間(或批次)以準考證為準。
(二)初、中級考試
初級、中級考試均設公共科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科目《專業(yè)知識和實務》,題型均為客觀題,分2天上、下午4個批次實施。各批次考試安排如下:
批次 | 考試時間 | 科目 | |
1 | 11月21日上午 | 09:00—10:30 | 《經濟基礎知識》 |
10:30—12:00 | 《專業(yè)知識和實務》 | ||
2 | 11月21日下午 | 14:30—16:00 | 《經濟基礎知識》 |
16:00—17:30 | 《專業(yè)知識和實務》 | ||
3 | 11月22日上午 | 09:00—10:30 | 《經濟基礎知識》 |
10:30—12:00 | 《專業(yè)知識和實務》 | ||
4 | 11月22日下午 | 14:30—16:00 | 《經濟基礎知識》 |
16:00—17:30 | 《專業(yè)知識和實務》 |
注:初中級考試各級別及專業(yè)類別的具體時間(或批次)以準考證為準。
(三)考區(qū)設置
此次考試在21個地級以上市均設置考區(qū),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規(guī)定和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guī)〔2020〕1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報考級別分為初級、中級和高級三種類型。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業(yè)務素質,符合初級、中級、高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經濟專業(yè)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初級考試條件
凡從事經濟專業(yè)工作,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以上學歷,均可報名參加初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二)中級考試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1.高中畢業(yè)并取得初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10年;
2.具備大學??茖W歷,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6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4年;
4.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2年;
5.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1年;
6.具備博士學位。
(三)高級考試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1.具備大學??茖W歷,取得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根據規(guī)定,取得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符合以上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四)知識產權專業(yè)人員考試條件
自2020年起,知識產權專業(yè)人員參加經濟系列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或職稱評審。此前按照相關規(guī)定獲得的知識產權領域相關職稱,可作為申報經濟系列知識產權專業(yè)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或評審的條件。
(五)其他職業(yè)資格與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的銜接
取得導游資格、拍賣師、房地產經紀人協理、銀行業(yè)專業(yè)人員初級職業(yè)資格,可對應初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咨詢工程師(投資)、土地登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人、銀行業(yè)專業(yè)人員中級職業(yè)資格,可對應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yè)資格等相關職業(yè)資格,可根據《經濟專業(yè)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規(guī)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對應初級或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并可作為報名參加高一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條件。
(六)香港、澳門、臺灣居民考試條件
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和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fā)《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國臺發(fā)〔2018〕1號)精神,符合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相應規(guī)定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可報名參加考試。
以上報考條件中規(guī)定的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guī)學歷或學位。
三、報考事項
報考人員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網上報名。
高級考試報名信息填報時間:2020年7月9日9:00-7月23日17:00;網上繳費時間:2020年7月9日9:00-7月24日17:00。
初中級考試報名信息填報時間:2020年8月4日9:00-8月18日17:00;網上繳費時間:2020年8月4日9:00-8月19日17:00。
(一)報考人員注冊
1.新注冊的報考人員須詳細閱讀報名協議條款和注冊須知,點擊“接受”后填寫用戶信息,并上傳電子照片。
2.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直接登陸報名系統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核驗完成后方可進行報名操作。
3.注冊信息在線核驗通過的報考人員可直接報名;“未通過”或“需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后續(xù)按要求上傳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圖片后,即可報名。
(二)填報信息
報考人員填報信息前須仔細閱讀《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書》和《報考須知》。
為減少報考人員跨地域流動造成疫情防控壓力,報考人員須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凡省直單位(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yè))、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選擇“廣東省省直”;其他人員選擇工作單位或居住地所在市進行報名,并如實填報其他信息。
(三)簽署承諾
報考人員填報信息后,閱讀《報考承諾書》,確認本人完全符合報名條件及填報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點擊“提交”簽署《報考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
(四)繳費
我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報考人員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收費標準按照粵發(fā)改規(guī)〔2019〕3號和人社廳函〔2015〕278號文規(guī)定,初中級考試《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和實務》兩個科目均按每人每科66元收??;高級考試《高級經濟實務》科目按每人86元收取。
如需開具紙質票據的考生,可在準考證打印2個工作日后前往在線繳費時所選繳費通道對應的代收銀行網點現場辦理,考試機構不再提供開具非稅票據,具體操作方式詳見廣東人事考試網-工作動態(tài)-公示公告欄目下“廣東公共服務支付平臺公眾非稅在線繳費指引”(http://rsk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2635500.html)。
(五)準考證打印
1.高級考試
高級考試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2020年9月7日9:00—9月11日17:00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等信息內容,如發(fā)現與提交報名信息不一致,務必在9月11日前到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查詢更正。
2.初中級考試
初中級考試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2020年11月16日9:00—11月20日17:00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等信息內容,如發(fā)現與提交報名信息不一致,務必在11月20日前到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查詢更正。
(六)報考注意事項
1.注冊時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一經上傳不得修改。
2.在線核驗原則上需24小時,考生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和學歷學位信息補充,以免錯過報名。
3.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不實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依據相關規(guī)定和《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書》要求,須接受報名所在地考試機構的在線人工核查;核查通過后方可進行繳費。
四、考試有關事項
(一)2020年版經濟考試各級別、專業(yè)的考試大綱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公布。
(二)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和準考證上允許的考試用具參加考試;考試實行封閉2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
(三)應試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通過模擬作答系統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考試流程及計算器等工具使用。
(四)考試過程中,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機考系統列明的考場規(guī)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jiān)考人員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難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試無法正常完成的,應試人員可申請參加補考。
(五)本次高級考試機考系統支持的輸入法:中文(簡體)-微軟拼音輸入法、中文(簡體)-極點五筆輸入法、中文(簡體)-搜狗拼音輸入法。
(六)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guī)定和《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等法律法規(guī)進行嚴肅處理??荚嚱Y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五、成績查詢及管理
(一)成績及合格標準查詢
各級別考試成績將于考后60日內公布,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成績及合格標準查詢。
(二)成績管理
自2020年起,初中級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方法,應試人員須在連續(xù)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資格證書。參加高級考試的應試人員須達到全國統一合格標準,方可取得考試成績合格證明;該合格證明自考試通過之日起,在全國范圍5年內有效。
六、考后在線人工核查
我省在考試成績公布后,對全科考試成績達到試卷總分60%及以上,且報名時在線核驗狀態(tài)為“未通過”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實施在線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考生須按照報名所在地考試機構要求及時在線補交。此類考生應留意報名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通知。
七、監(jiān)督監(jiān)管
對報考人員實施全程監(jiān)督和加強全面管理??荚嚭细駱藴拾l(fā)布后,報名所在地考試機構將在網站上對全科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或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公示內容包括:考試名稱、考試年度、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的姓名、證件號碼(隱藏部分號碼)。
報考人員不符合本考試報名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處理,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失信應試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八、證書發(fā)放和查詢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電子證書試點工作的通知》(粵人社函〔2020〕10號)精神,對我省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制作電子證書,在全省范圍內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一)電子證書
合格人員可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廣東人事考試網登錄“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電子證書系統” (https://ggfw.gdhrss.gov.cn/zjzsh/)查看證書上線狀態(tài),并查詢、下載或打印電子證書。
(二)紙質證書
紙質證書由考生報名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負責發(fā)放,具體發(fā)放時間將由報名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通知。合格人員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的“資格證書”欄目查詢發(fā)放進度和查詢驗證證書信息。
九、注意事項
1.應試人員須留意關注廣東人事考試網(http://rsks.gd.gov.cn)“工作動態(tài)”專欄考試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按要求參加考試。
2.報考期間,全省各級考試機構開通咨詢服務電話(詳見附件2)。
附件:1.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各專業(yè)設置表
2.咨詢服務電話
文章來源:http://rsks.gd.gov.cn/wsbs/zyjsryzgks/content/post_30312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