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縣2020年公開選調擬建縣直幼兒園教師公告
為打贏2020年修文縣教育脫貧攻堅戰(zhàn),加大我縣龍場、陽明洞兩個街道轄區(qū)內學齡前適齡兒童的公辦園入學率,確保2020年秋季我縣新建幼兒園的正常開學,經修文縣人民政府批準,同意于2020年7月為修文縣擬建縣直幼兒園選調16名幼兒教師,現(xiàn)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筆試、試教和考察相結合的擇優(yōu)選調方式。
二、選調崗位及人數(shù)
此次公開選調幼兒園教師16名(詳見崗位表)。
三、選調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選調對象
參加選調人員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修文縣幼兒園事業(yè)身份正式在編在崗教師(不含未轉正的特崗教師和招聘的試用期教師)。
2.在修文縣任教工作年限滿三年及以上。
(二)選調資格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有良好的教師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
2.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yè)與報考崗位專業(yè)要求相符;
3.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4.年齡在35歲及以下(1984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級及以上教師職稱資格的可以放寬到40周歲(1979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三年及以上在修文縣幼兒園任教經歷;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
7.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未轉正的特崗教師、試用期教師不得報考。
3.不符合招錄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4.所在學?;蜞l(xiāng)鎮(zhèn)(街道),在編在崗幼兒園教師數(shù)與班級數(shù)配備達不到1:1比例的不得報考。
5.有違法違紀行為,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6.被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經有關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認定被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人員。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報考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2020年7月22日在修文縣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xiuwen.gov.cn/)上發(fā)布選調公告。報考人員如需咨詢選調崗位、選調資格條件等有關事宜,聯(lián)系電話:0851-82371552(修文縣教育局人事科)。
(二)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
報名采取網(wǎng)上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登錄修文縣人民政府網(wǎng),下載并填寫《修文縣2020年擬建縣直幼兒園教師公開選調個人報名表》(以下簡稱《個人報名表》),如實填寫報考信息。
報考人員將《個人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電子檔和個人近期一寸高清免冠正面證件照,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到郵箱715166360@qq.com。
每名報名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名人員不得弄虛作假、隱瞞個人信息、偽造虛假報考材料,或者搞非組織活動,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報名時間:2020年7月23日、24日9:00--17:00.
本次公開選調不收取報名費。
2.資格審查
收到個人報名表后,工作人員7月25日24:00前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申請進行資格審查,采取回復郵件或電話通知的方式反饋資格審查結果。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發(fā)現(xiàn)資格不符的立即取消選調資格。各選調崗位的資格初審合格人數(shù)與擬選調人數(shù)的比例應達到3:1。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減少或取消選調計劃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取消后,報考人員自行選擇報考其他崗位或放棄。
選調計劃數(shù)減少或取消情況將在修文縣人民政府網(wǎng)上進行公示。
3.準考證發(fā)放
發(fā)放時間:2020年7月27日9:00--17:00
發(fā)放地點:修文縣教育局人事科(修文縣大龍財富中心五樓516室)
相關要求:報名人員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
此次教師公開選調考試工作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考試分為筆試和試教兩個階段,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試教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
(一)筆試。筆試時間:2020年7月28日。筆試為閉卷考試,試卷滿分100分??忌毻瑫r持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將在“修文縣人民政府網(wǎng)”上公布,供考生查詢,請考生密切關切。
筆試結束后,由縣教師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即考生按筆試成績可進入下一選調環(huán)節(jié)的最低分數(shù)線)。
(二)試教。試教時間:2020年8月2日,試教人員在最低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考生中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試教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之比不低于2︰1,不高于3:1的比例確定。試教成績總分100分,設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試教成績未達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者不能進入下一選調環(huán)節(jié)。
試教成績現(xiàn)場公布,試教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四舍五入計算。
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者,以試教成績高者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筆試、試教成績相同者,進行加試,加試成績高者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試教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網(wǎng)上通知。
六、政審考察
時間:8月7日-8月8日
此次教師公開選調政審考察人員按政審考察人數(shù)與選調崗位計劃數(shù)之比1:1確定,主要從思想政治、教師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考察,在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由縣教育局黨委討論確定擬選調人員,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進行公示。
政審考察不合格及放棄所產生的崗位空缺,按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一次。
七、選調人員管理
此次選調合格人員,將在修文縣人民政府網(wǎng)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在縣教育局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崗,否則視為放棄。
通過公開選調的教師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內人事關系不變,一年試用期滿經教育主管部門考核“合格”人員,由縣教育局向縣編制部門報送人員編制調整報告,縣編制部門批復文件后,縣人社部門辦理調動手續(xù)。試用期間選調教師參照縣域內交流教師的管理辦法執(zhí)行。試用期滿后須與縣教育局簽定按新調入單位崗位設置情況競聘上崗的協(xié)議,不簽協(xié)議的不予辦理調動手續(xù),退回原工作單位。
八、組織保障
我縣教師公開選調工作在縣政府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成立修文縣教師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縣政府分管縣長,副組長縣人社局、縣教育局、縣委編辦、縣衛(wèi)生健康局主要領導,成員為縣人社局、縣教育局、縣委編辦、縣財政局、縣衛(wèi)生健康局分管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組織實施此次教師公開選調工作??h人社局負責指導教師公開選調的實施工作;縣教育局負責設定選調崗位,并在縣人社局的指導下做好教師公開選調工作;縣委編辦指導做好涉及機構編制的相關工作;縣財政局負責選調教師經費的保障;縣衛(wèi)生健康局負責擬定此次選調工作中疾病防控工作方案、應急預案,負責突發(fā)疾病應急情況的處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教育局,負責教師公開選調具體工作。領導小組不作為我縣議事協(xié)調機構,任務完成后自動撤銷。
九、工作紀律要求
選調工作嚴格按照教師選聘的相關要求及程序實施,涉及工作的領導干部嚴格紀律,一經發(fā)現(xiàn)違規(guī)違紀行為,將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十、選調疫情防控工作
所有參加選調教師應根據(jù)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應準備,確保選調工作能順利參考,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參加選調工作的教師,自行承擔后果。
(1)未出省教師。未出省教師持有健康綠碼且體溫正常的,可參加選調工作。
(2)到過省外教師。對到過全國中高風險地區(qū)返黔教師,返黔之前可在當?shù)剡M行一次核酸檢測,持有健康綠碼和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合法證明的,抵達我省后再進行一次核酸檢測,陰性者予以參加選調;無健康綠碼或無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合法證明的,一律實行抵達我省后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14天和2次核酸檢測,陰性者予以選調。對低風險地區(qū)來(返)黔人員,持有健康綠碼,按照“愿檢盡檢”的原則,建議進行核酸檢測。
(3)所有教師必須佩戴口罩領取準考證、參加筆試、試教。
(4)如果有新的疫情防控政策,以新的政策為準。
附件:
1.修文縣2020年擬建縣直幼兒園教師選調崗位一覽表.xlsx
2.修文縣2020年擬建縣直幼兒園教師選調個人報名表.xlsx
修文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7月22日
修文縣2020年擬建縣直幼兒園教師選調崗位一覽表 | ||||||||
招聘單位 | 單位性質 | 招聘總數(shù) | 崗位 | 要求 | ||||
崗位代碼 | 崗位名稱 | 崗位招聘人數(shù) | 崗位職能簡介 | 學歷 | 專業(yè)要求 | |||
修文縣擬建縣直幼兒園 | 事業(yè) | 16 | 1 | 幼兒園教師 | 8 | 幼兒園教育教學工作 | 中專及以上學歷 | 學前教育相關專業(yè) |
2 | 幼兒園教師 | 8 | 幼兒園教育教學工作 | 中專及以上學歷 | 學前教育相關專業(yè) |
文章來源:http://www.xiuwen.gov.cn/xwzx/tzgs/202007/t20200722_616909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