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石獅市公辦中學赴高校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guī)定及《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0〕1號),結合教學工作需要,決定組織公立中學赴高校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制定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本次計劃招聘15人,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要求詳見《2021年石獅市公辦中學赴高校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yè);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業(yè)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招考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現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⑥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⑦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報考人員應依法如實報告本人是否存在違法犯罪記錄,并提交《入職承諾書》和同意入職查詢書面材料,未提交相關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經教育行業(yè)從業(yè)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后,如果經查詢反饋有《關于開展預防校園性侵專項行動的通知》(泉檢發(fā)〔2019〕14號)、《教育行業(yè)從業(yè)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制度(試行)》(泉檢發(fā)〔2019〕15號)規(guī)定不得或不宜從事教育行業(yè)的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資格。
在職人員報考時應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的同意,并在報名時提供同意報考證明。
(二)具體條件及要求
1.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學歷”,是指報考人員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zhí)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yè)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研究生報考人員學歷類別不限。
2.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報考人員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3.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yè)名稱的,所學專業(yè)與所列專業(yè)一致者方可報考;專業(yè)要求中的“××類”,以《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20年)》中“××類”所列專業(yè)的人員方可報考。報考人員專業(yè)的確認,以畢業(yè)證書所署的專業(yè)為準。
4.2021年高校畢業(yè)生的學歷學位證書、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等相關證書最遲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且聘用后的一年內取得與招聘崗位要求一致的教師資格證和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其中語文教師應取得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聘用后一年內未取得上述兩項相應職業(yè)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報考人員學歷學位證書、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等相關證書最遲須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最遲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
(三)招聘對象
1.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且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4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以下同)。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40周歲(即1979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以下。
2.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等六所教育部直屬高校優(yōu)秀大學本科畢業(yè)生,且年齡35周歲以下。
三、報名和資格審核
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招聘,報考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通過電子郵件提交相關的報名材料報名。
(一)報名時間、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學校 | 時間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報名郵箱 |
廈門外國語學校石獅分校 |
2020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
張老師 吳老師 | 18159599331 18159599962 | 549332105@qq.com |
石獅市第一中學 | 顏老師 | 13636984814 | fjssyzbgs@163.com | |
石獅市石光中學 | 李老師 徐老師 | 13799595765 13489410770 | shgzxjwc@163.com |
(二)報名確認所需材料(網絡報名提供電子掃描件)
1.《2021年石獅市公辦中學赴高校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其中,個人簡歷應從高中(中專)階段填寫起,按照高中(中專)階段、大學階段、工作階段的順序分階段填寫至今。對因信息填寫不完整而影響資格判斷的,將不予通過。
2.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2021屆、2020屆畢業(yè)生暫未發(fā)放的由所在學校提供可取得有關證書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的提供《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等級證書的書面承諾書》(附件3);
3.未就業(yè)畢業(yè)生應提供就業(yè)報到證;
4.公費師范生應提供公費師范生培養(yǎng)就業(yè)協議書;
5.在職人員應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6.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資格審核
根據招聘條件與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確定為考試對象,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聘用階段的復核結果為準。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招聘崗位所應具備的條件及要求,確認符合擬報崗位條件后方可報名。
2.報考人員所填寫的聯系方式應完整且準確無誤,因聯系方式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3.所提供的材料應真實,如有弄虛作假的情況一經查實,將取消報考資格;已聘用者,將解除聘用合同。
四、加分手續(xù)辦理
符合省、市有關事業(yè)單位筆試加分政策規(guī)定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時同時辦理加分申請手續(xù)。申請加分所需材料等具體事宜將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及時予以關注。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閩人發(fā)〔2006〕10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大學生士兵優(yōu)待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13〕87號)規(guī)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2.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fā)辦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有關就業(yè)政策的通知》(閩人發(fā)〔2009〕221號)規(guī)定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高校畢業(yè)生。
3.參加由各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門統一組織的“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泉委辦〔2007〕68號)規(guī)定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服務期滿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qū))專職工作者。
曾通過享受各類優(yōu)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報考人員,不再享受加分優(yōu)惠政策。除閩人發(fā)〔2006〕10號規(guī)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報考人員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員名單將在石獅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成績,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或只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按筆試成績(教育綜合知識成績+加分)占40%和面試成績占60%合并計算。筆試成績(教育綜合知識成績+加分)合格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將不予確定為面試對象。
1.筆試
(1)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2)高校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科目:教育綜合知識(類同2020年福建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題型:單選、多選、判斷、簡答題或論述,時間90分鐘。
2.面試
(1)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
(2)高校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主要測試應考對象的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等,采取片段教學、現場問答等形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形式、內容和時間等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片段教學占70%、現場問答占30%),面試合格線為70分。面試成績需達到合格分數線且綜合成績需達70分的考生方可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
(二)考試只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學占70%、現場問答占30%)。面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將不予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采取片段教學、現場問答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對象的專業(yè)知識、教學能力等。考試的具體形式、內容、時間和高??键c等另行通知。
六、簽約、體檢和考核
(一)簽約
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在成績合格線以上的報考人員中按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擬簽約對象,由報考人員本人與石獅市教育局當場簽訂就業(yè)協議。報考人員未簽訂協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并在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一并簽約。簽約雙方另簽訂附加條款,明確協議簽訂后招聘方將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guī)定,組織簽訂協議人員進行體檢和考察。已簽訂招聘協議的人員,若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體檢
體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的標準執(zhí)行,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y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不再遞補。
(三)考察
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違法違紀情況調查、信用情況調查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報考人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自動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石獅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經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核準后,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與擬聘用對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為期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其他事項
(一)有關考務信息將通過“石獅市人民政府網站”欄目進行發(fā)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留意。因未關注網站相關消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二)招聘全程按照考場當地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要求進行管理,考試當天必須持報考人員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憑身份證、健康碼、并佩戴口罩進入考點。
(三)擬聘用人員實行為期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允許通過調動方式調離所在學?;騿挝?。
(四)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guī)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35號令)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本次考試回避規(guī)定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的通知》(人社部規(guī)〔2019〕1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本次招聘工作由石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石獅市教育局和石獅市委編辦共同組織,同時接受紀委監(jiān)委機關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95-88718084, 88589879。
(五)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規(guī)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石獅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5-88767782。
附件:1.2021年石獅市公辦中學赴高校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
2.2021年石獅市公辦中學赴高校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報名登記表
石獅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18日
文章來源:http://www.shishi.gov.cn/zwgk/xwzx/tzgg/202012/t20201218_248314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