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教育局:
國務院辦公廳于2009年1月印發(fā)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的通知》(國辦發(fā)〔2009〕3號)和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于2009年2月印發(fā)的《關于繼續(xù)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9〕1號,詳見附件1)均要求各有關省區(qū)根據國家的原則精神和促進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的總體部署,進一步改進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簡稱特崗計劃)工作,使其與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有機結合,2009年將特崗計劃實施范圍擴大到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與此同時,要求各省由省、州市兩級財政出資實施地方特崗計劃,采取實施國家和地方特崗計劃等措施,為存在空編缺額的農村學校配齊教師;空編缺額較大的地區(qū),每年新教師的補充不能低于空編缺額數的三分之一;特崗教師招聘、培訓、管理等政策按《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6〕2號)、《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人事廳、云南省編辦關于貫徹執(zhí)行教育部等四部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實施意見》(云教人〔2006〕28號)、《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人事廳、云南省編辦關于做好特崗教師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07〕71號)文件要求執(zhí)行。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09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師廳函〔2009〕2號)和電話通知精神,為進一步做好2009年國家特崗計劃實施工作,現將計劃申報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各州市、縣(市、區(qū))要高度重視國家特崗計劃的實施工作,當前2009屆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在即,各地要在州市、縣(市、區(qū))黨委、政府的統(tǒng)籌下,切實加強對國家特崗計劃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州市、縣(市、區(qū))要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按照國家擴大特崗計劃實施范圍的要求,盡快摸清擬設崗縣(市、區(qū))教師隊伍實際情況,研究提出本地實施國家特崗計劃的縣(市、區(qū))、學校和教師需求數量,于2009年4月30日前,將《國家特崗計劃申報地區(qū)教師隊伍情況調查表》和《2009年國家特崗計劃申報表》報送省教育廳人事處,同時發(fā)送電子郵件至:jytrsc@126.com。
云南省教育廳
200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