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年南平市延平區(qū)新任教師招聘面試入圍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2021年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成績和《2021年南平市延平區(qū)公開招聘新任教師方案》(延教[2021]28號)有關規(guī)定,現將考試成績及面試入圍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筆試成績合格線
中小學語文、數學、英語、以及幼兒教育筆試總成績(未折成百分制)合格線為70分,其余學科為60分。面試人選在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不足3倍的按上線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具體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應提交材料
1.準考證
2.考試報名登記表(個人報考平臺下載打印)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戶口簿(第一頁與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
5.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2021屆畢業(yè)生暫未取得畢證的須提供學校證明)
6.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1屆畢業(yè)生可放寬至8月份交)
7.學位證(沒有的不要提供,2021屆畢業(yè)生可放寬至8月份交,學位學校證明與畢業(yè)證證明一起開)
8.學位證書查詢結果(截圖打印,2021屆畢業(yè)生可放寬至8月份交)
9.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需提供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合格證明,2021屆畢業(yè)生提供學校已在辦理教師資格證證明也可以)
10.在編人員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非正式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員不必提供)
11.普通話等級證書(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人員需提供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已取得的不必提供)
12.就業(yè)推薦表(應屆生提供,含成績,有學校公章)
提交復審材料時按上述順序整理好。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一經查實,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資格。
三、資格復審時間:2021年5月24日至26日(上午7:40—11:40,下午2:10-5:10),逾期不提交復審材料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四、資格復審地點:南平市延平區(qū)教育局人事股(南平市濱江中路461號-延平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大樓14層C區(qū),公交車至商業(yè)城或人民醫(yī)院站點下車)。
五、聯系電話:0599—806867、8069872
附件:2021年南平市延平區(qū)新任教師招聘入圍面試資格復審名單
南平市延平區(qū)教育局
2021年5月19日
文章來源:http://www.ypzf.gov.cn/cms/html/npsypqrmzf/2021-05-19/5093230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