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基本條件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二)愿意履行機關事業(yè)編外用工義務,服從工作安排;
(三)身體健康且能勝任崗位工作;
(四)本市戶籍,35周歲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單位、崗位類別、招聘人數及職位條件(詳見附件1)
三、報名及考試方式
(一)報名資格:應聘人員須確認自己符合擬報崗位的條件方可報名,并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做出承諾。如有虛假,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其聘用資格。應聘人員必須保證本人無違法違紀的記錄。
(二)報名材料:報名時應提交《報名表》(《報名表》可下載),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張,并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三)報名時間:報名時間2012年9月24-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15—17:30)。
(四)報名方式: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請向招聘單位報名(報名地點、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詳見附件1)。
(五)資格審查: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后報局人事處復審。經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通知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參加統(tǒng)一考試。
(六)考試方式:考試包括筆試、面試,時間初定在2012年10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公文寫作水平,采取閉卷寫作的方式,在規(guī)定時間內一次完成,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合格線不低于60分。參加面試人員從筆試成績上合格線的應聘人員中按崗位擬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不低于60分,按崗位擬聘人數1:1比例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合格成績不得低于75分。
四、相關待遇:按照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非在編雇用人員經費標準執(zhí)行。
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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