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guī)定,現就2023年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試名單(按準考證號順序排列)
職位名稱及代碼 | 進入 面試 最低 分數 | 準考證號 | 面試 時間 |
教育司高教處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200110001001) | 114.9 | 108111070401128 | 4月11日 下午 |
108111090200909 | |||
108111110400830 | |||
108111122201325 | |||
108133010301318 |
二、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23年3月27日18:00時前發(fā)送電子郵件或傳真(以收到材料時間為準),確認是否參加面試。具體要求如下:
(一)參加面試的考生,請將確認材料標題命名為“XX確認參加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XX職位面試”(附件1)。若網上報名時填寫的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發(fā)生變化,請注明。
(二)放棄面試的考生請?zhí)顚憽斗艞壝嬖囐Y格聲明》(附件2),經本人簽名,發(fā)送掃描件到電子郵箱或傳真。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如有放棄面試資格情況,按照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確認參加面試后又因個人原因不參加面試的,視情節(jié)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誠信檔案。
三、資格復審
請參加面試的考生于4月2日24:00前(以收到郵件時間為準)將以下材料掃描件用壓縮包形式發(fā)送至指定電子郵箱,郵件標題及附件壓縮包命名為“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XX職位XX資格復審材料”,收到自動回復郵件即可。逾期未按要求提供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如需補交材料或資格復審不通過,將電話反饋信息。
(一)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
(二)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三)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四)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
(五)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材料。在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聘用)合同和繳納社保有關材料。
(六)提交一篇個人陳述材料,內容是“談談對基層工作的認識和看法”(3000字以內)。
(七)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材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提供國防部統(tǒng)一制作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證》或《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士官退出現役證》。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能提供相應材料、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四、面試安排
面試采取現場面試方式進行。
(一)考試時間。面試于2023年4月11日進行,12:20前報到,進行資格復審,考試13:00準時開始。不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
(二)考試報到地點。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3號樓二層第三會議室,從民委南門進入。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復興門內大街甲49號。可乘地鐵4號線在西單站下,由F2出口出站后往西走500米(民族文化宮西側巷道內)。
(三)報到。參加面試的考生,請攜帶所有資格復審材料原件,正確佩戴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或無呼吸閥的KN95/N95口罩。
五、體檢和考察
(一)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 +面試成績×50%。
(二)體檢和考察人選的確定。實行1:2差額考察。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前2名為體檢考察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遴選人員計劃數實際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80分的面試合格分數線。
(三)體檢。將通過電話方式通知進入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的考生,體檢及費用由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統(tǒng)一安排和承擔。
(四)考察??疾觳扇€別談話、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式進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疾烨?,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社會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蓋章的報名推薦表。
六、有關要求
(一)考生應嚴格遵守回避規(guī)定。根據《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根據《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第二十條,公務員考試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如進入面試考生有上述情況,應自愿放棄面試。如在體檢、考察、公示等后續(xù)階段發(fā)現考生有上述情況的,取消錄用資格。
(二)考生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根據《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第四十七條,報考者有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考試作弊、擾亂考試秩序等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經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資格等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五年內限制報考的處理;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給予終身限制報考的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
聯系方式:010-66508822(傳真)
zhc8810@163.com(電子郵箱)
附件:1.面試確認內容(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