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州公安局2023年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西雙版納州公安局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 招聘崗位 ★
在西雙版納州公安局內(nèi)設機構從事勤務工作的輔警,輔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本次共招聘16人,詳見下圖:
★ 用工方式 ★
根據(jù)相關法律及國務院、公安部、省、州有關文件精神,結(jié)合公安工作特殊性,輔警人員實行聘用制,納入西雙版納州州級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由西雙版納州公安局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滿后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續(xù)簽、變更或終止聘用合同。
★ 工資待遇 ★
工資為3500元/月(含個人繳納五險部分),享有基本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生育、工傷等社會保險。
★ 招聘條件 ★
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服從組織安排;
3.自愿從事公安輔警工作,責任心強,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
4.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5.西雙版納州戶籍;
6.身體健康,無色盲、無口吃、無紋身;
7.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優(yōu)先聘用條件
1.優(yōu)先招聘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犧牲(死亡)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政法類和警察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zhì)或?qū)iT技能的人員;
3.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員;
4.在同等條件下,學歷高者優(yōu)先聘用;
5.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因公犧牲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5.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6.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7.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有關管理規(guī)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8.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9.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 報名程序 ★
1.報名時間:2023年6月1日至6月16日。
2.報名方式: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請報名人員將填寫完畢的《西雙版納州公安局輔警招聘報名與資格審核表》《西雙版納州公安局輔警招聘誠信承諾書》、照片電子版以及畢業(yè)證、身份證、戶口簿、退伍證等證照打包發(fā)送至州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郵箱:1005260437@qq.com。
★ 資格審查 ★
1.資格審查時間:另行通知。
2.資格審查材料:
(1)畢業(yè)證、身份證、戶口簿、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1份);
(2)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5張;
(3)報名表1份(文末掃碼獲取)。報考人員需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個人信息,因個人填寫的信息和所附的相關證件材料有誤或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責任;對于弄虛作假行為,一經(jīng)查實,隨時終止或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按照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規(guī)定予以處理。
(4)革命烈士的配偶子女報名時提交《革命烈士證明書》和能夠證明與烈士關系的材料;因公犧牲的公安英模配偶子女報名時提交“全國公安系統(tǒng)英雄模范獎勵證書”、縣(區(qū))以上黨委、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的“因公犧牲人員證明”和能夠證明與其關系的材料;因公犧牲軍人和因公犧牲(死亡)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報名時提供縣(區(qū))以上黨委、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的“因公犧牲人員證明”和能夠證明與其關系的材料;一至四級因公傷殘的人民警察配偶子女需提供“傷殘人民警察證”和能夠證明與其關系的材料。
3.報名資格審核:工作人員根據(jù)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對照崗位需求進行審核,符合報考資格的人員進入考試測試。
★ 考試測試 ★
體能測評
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測評項目:
男子: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
女子: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
體能測評原則上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文末掃碼獲取)執(zhí)行,合格者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
筆試
采取閉卷方式,滿分100分,占綜合成績的50%。主要測試時事政治、公安基礎知識和寫作,不發(fā)放學習資料。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
滿分100分,占綜合成績的50%。采取“結(jié)構化”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邏輯思維能力、處理和解決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綜合成績的計算
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上述成績中,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并按保留兩位小數(shù)的計算結(jié)果帶入綜合成績的計算表達式中;綜合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
★ 體檢和考察 ★
面試結(jié)束后,根據(jù)招聘崗位考生考試綜合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據(jù)招聘計劃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考察
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關要求執(zhí)行。
★ 公示 ★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期間因出現(xiàn)問題或個人放棄有崗位空缺的,依次遞補一次。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 聘用 ★
公示期滿后,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
★ 其他說明及要求 ★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將統(tǒng)一在西雙版納就業(yè)微信公眾號(bnjywxgz)及西雙版納警方(xsbn110)微信公眾號上發(fā)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報考失誤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報考人員須確保通訊暢通,以便與其聯(lián)系;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無法聯(lián)系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
在招聘及聘用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州公安局直屬機關紀委全程監(jiān)督,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核實,嚴肅處理。對違規(guī)情況進行舉報的,舉報人需提供自身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方式和具體的舉報材料。如提供虛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應舉報材料的,不予受理。
★ 聯(lián)系方式 ★
聯(lián)系電話:0691—2167064
本公告由西雙版納州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后續(xù)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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