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甸縣教育體育系統(tǒng)
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不斷提升我縣教科研訓水平,加強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務和指導,優(yōu)化配置高中學校教師資源,做好專門學校建設和專門教育工作,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尋甸縣教育體育系統(tǒng)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崗位及人數(shù)
(一)選調范圍
尋甸縣教育體育系統(tǒng)在職在編且具備選調崗位任職資格條件的人員。
(二)選調崗位及人數(shù)
尋甸縣教育體育系統(tǒng)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14名。公開選調崗位及人數(shù)詳見《尋甸縣教育體育系統(tǒng)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不限;
4.具有本單位五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12月,其中報考縣民族中學財務管理崗位的須具有兩年及以上財務工作經歷或所學專業(yè)為財務相關專業(yè)),且年度考核近五年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報考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務中心崗位的須具有心理咨詢資格證書);
6.身體健康;
7.經工作單位同意報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調查、核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未滿規(guī)定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其中包括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3.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選調程序
公開選調工作由尋甸縣教育體育系統(tǒng)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考察、體檢、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公開選調公告及后續(xù)各個環(huán)節(jié)在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kmxd.gov.cn/、云南省高校人才市場網站http://www.kmstks.com/NewsCust/2724976-48.html公開發(fā)布??忌勺孕械卿浵嚓P網站查詢獲取相關信息,因查看不及時或因查看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報名不收取報名費。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2024年12月11日9:00至12月13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任何報名。
3.報名方法:瀏覽器打開云南省高校人才市場網站http://www.kmstks.com/NewsCust/2724976-48.html,選擇“網上報名”專欄進行報名,具體操作詳見《尋甸縣教育體育系統(tǒng)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網絡報名流程》(附件6)。
4.報名需上傳的證件、材料
(1)有效公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含學信網學歷證明)、心理健康咨詢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證;
(2)工作經歷及年度履職考核證明(經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經辦人簽字、標明日期后加蓋單位公章);
(3)《尋甸縣教育體育系統(tǒng)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同意報考并加蓋印章;
(4)誠信承諾書。
5.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按照誠信原則,真實準確地填寫個人信息,并確保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真實有效,若填報信息不實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三)資格審查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體育局負責。每個選調崗位計劃數(shù)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1:3。經資格審查,對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崗位,報經領導小組研究,削減或取消相應選調計劃。
(四)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崗位相關專業(yè)知識,滿分100分。筆試不指定考試范圍,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筆試時間:2024年12月21日,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考生于2024年12月20日登錄報名網站(云南省高校人才市場網站http://www.kmstks.com/NewsCust/2724976-48.html)自行打印準考證,并妥善保管。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考生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4.筆試閱卷結束后,筆試成績在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云南省高校人才市場網站公示五個工作日,同時公布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人員及資格復審相關事宜。公示期間,考生對成績有異議的可申請查分,查分結果影響排名的,以查分結果為準。
(五)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在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云南省高校人才市場網站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方式:由本人攜帶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到規(guī)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逾期不再受理。
3.資格復審人選確定:筆試結束后,經公示無異議,按照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崗位擬選調數(shù)等額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若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相同或最后一名出現(xiàn)并列,則并列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參加后續(xù)選調程序。因本人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特殊情況出現(xiàn)空缺的,空缺名額按報考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遞補最多進行兩次。
4.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有效公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含學信網學歷證明)、心理健康咨詢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工作經歷及年度履職考核證明原件1份;
(3)《尋甸縣教育體育系統(tǒng)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原件2份,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同意報考并加蓋公章;
(4)誠信承諾書;
(5)筆試準考證;
(6)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以上證明材料復印件須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經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經辦人簽字、標明日期后加蓋單位公章。
5.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按筆試成績排名進入資格復審,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到規(guī)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愿放棄選調資格;報名時提交信息與現(xiàn)場資格復審信息不一致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如順序遞補考生無法聯(lián)系或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達資格復審地點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考察人選確定
經資格復審、公示無異議,根據(jù)筆試成績,每個選調崗位按照計劃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人選。若筆試成績相同或最后一名出現(xiàn)并列,則加試筆試,以加試筆試成績高者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疾烊诉x在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云南省高校人才市場網站進行公示五個工作日。
(七)體檢及考察
1.考察??疾煊蓪さ榭h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及選調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對通過考試的人員,用人單位組織對其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等內容進行考察。按照考試和考察結果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體檢。
2.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選調資格,空缺名額按相應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相關費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八)辦理調動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選調資格。擬調入人員須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調動手續(xù)并到選調單位報到。選調人員按事業(yè)單位崗位聘用管理有關規(guī)定進行崗位管理。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一)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公告及其附件內容。因個人疏忽造成的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選調期間,請報考人員實時關注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云南省高校人才市場網站發(fā)布的有關信息,保障通訊工具暢通,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閱或通訊方式不暢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選調工作接受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的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追究責任,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三)報考人員若放棄選調的須在考察結束后一個工作日內書面申請?zhí)岢觯蠓艞壍膶⒂嬋雮€人誠信檔案。
五、咨詢及監(jiān)督電話
咨詢電話:尋甸縣教育體育局人事科0871-62663135
監(jiān)督電話:尋甸縣紀委縣監(jiān)委派駐縣教育體育局紀檢監(jiān)察組0871-62661329
尋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1-62654181
未盡事宜由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選調工作結束,領導小組自行解散。
尋甸縣教育體育系統(tǒng)公開選調工作人員
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12月2日
附件1:尋甸縣教育體育系統(tǒng)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附件2:尋甸縣教育體育系統(tǒng)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附件6:尋甸縣教育體育系統(tǒng)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網絡報名流程
來源:http://www.kmxd.gov.cn/c/2024-12-02/693815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