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中共四川省委編辦、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公安廳、四川省司法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公務員局《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筆試總成績及面試入圍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查詢
考生筆試成績采用點對點查詢方式公布,即每位考生只能查詢本人的筆試成績及排名情況(筆試總成績及排名見附件1)。
二、面試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jù)考生的筆試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后,進入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該職位錄用名額3倍的,將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一并納入面試(面試入圍人員見附件2)。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2年11月6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
(三)資格復審地點
眉山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眉山市東坡國際大酒店側面眉山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內;聯(lián)系電話:38197202)。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2012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
2.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退伍證、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錄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
3.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中,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4.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5.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以上證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時提供復印件一份。原件丟失的,考生須提供有效證明。資格復審須由考生本人到場。
(五)其他事項
面試入圍的考生,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并繳納面試費80元,然后領取面試通知書。自愿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后出現(xiàn)的缺額,在參加同一職位筆試的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名單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ǎng)、眉山人才網(wǎng)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遞補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或因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附件:1.眉山市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筆試總成績及職位排名表
2.眉山市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面試入圍人員名單
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員會
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眉山市公安局
2012年10月31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2012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錄考試信息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