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guī)定和《2012年下半年泉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通告》、《2012年下半年泉州市屬醫(yī)療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考試通告》的要求,現就2012年下半年泉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加分手續(xù)辦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分對象
(一)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fā)辦公室、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有關就業(yè)政策的通知》(閩人發(fā)[2009]221號)規(guī)定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考生。具體項目包括:“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和服務社區(qū)計劃。
(二)符合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閩人發(fā)[2006]10號)規(guī)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三)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泉委辦[2007]68號)規(guī)定的服務期滿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qū))專職工作者。
二、加分辦理所需材料
(一)身份證、準考證(考生務必預留一張準考證供招聘后續(xù)工作使用)。
(二)《2012年下半年泉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加分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忌鷳诒就ㄖY尾處的“附件”下載《申請表》,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同時在“貼照片處”貼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張。
(三)《2012年下半年泉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加分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考生應在本通知結尾處的“附件”下載《登記表》,并根據附件所提供的樣本,如實填寫相關信息。
《登記表》無需打印和現場提交,考生填寫完畢后務必將該表格電子版以附件形式發(fā)送至:330221088@qq.com。表格的文件名一律以考生本人的姓名命名,郵件標題一律填寫為“XXX加分登記表”(如‘張三加分登記表’),以便于工作人員查找和匯總。未按該要求發(fā)送的郵件一律不予接收。
(四)服務證明
1.“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考生應提供服務證書;
2.退役士兵和退役運動員應提供《退伍證》等服役證明;
3.“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考生(即村務、社區(qū)專職工作者)應下載《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服務證明》(見附件,以下簡稱<服務證明>)?!斗兆C明》應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打印后再交由服務地所在村(社區(qū))黨組織、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以及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蓋章確認。
(五)其他材料。退役士兵和退役運動員必須提供符合加分條件的獲獎證書(如三等功證書、優(yōu)秀士兵證書等);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的,應提供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
三、加分辦理時間及地點
考生應攜帶《申請表》以及上述相關有效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于2012年12月26日—31日(29、30日不上班)到泉州市公務員局流動開發(fā)科現場辦理加分手續(xù)。
地址:泉州市田安北路人才大廈403室
電話:0595-22112393。
四、其他事項
(一)考生辦理加分手續(xù)資格條件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1月20日。
(二)考生必須如實填寫《申請表》,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偽造證明材料、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報考專門崗位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優(yōu)惠政策。
(四)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規(guī)定的地點辦理加分申請手續(xù),逾期一律不予辦理。本人不方便到現場辦理加分手續(xù)者可委托他人攜帶相關材料代為辦理。
(五)泉州市公務員局流動開發(fā)科將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核,根據審核結果確定符合加分條件考生的名單并在泉州人事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六)本通知未盡事宜由泉州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泉州市公務員局
2012年12月24日
2012年下半年泉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加分登記表
2012年下半年泉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加分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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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下半年泉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加分申請表》、《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服務證明》來源于泉州人事網,最近更新201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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