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市直及部省屬駐揚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國家稅務局、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于2013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2〕548號)精神,為做好我市2013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各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地點
2013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時間定于6月22、23日兩天。原則上在揚州市區(qū)設立考點,考試具體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二、組織分工
2013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工作由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揚州國家稅務局、揚州地方稅務局共同負責。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負責考試的報名工作;市人社局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處會同市國稅局和市地稅局相關職能處室負責新報考人員的資格初審工作;各縣(市、區(qū))人社局會同當地國稅、地稅部門共同做好此項考試報名的宣傳、發(fā)動工作,將報名方法、網址對外公布并做好報名咨詢服務工作,使考生有針對性地報名參加考試。
三、科目設置及管理模式
考試仍設《財務與會計》、《稅法(一)》、《稅法(二)》、《稅收相關法律》和《稅務代理實務》5個科目。
考試成績實行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5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只考《稅務代理與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人員須當年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免試《財務與會計》一個科目,其余4科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方為合格。
四、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稅務代理實務》科目試題為主客觀混合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
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tǒng)一放置考場指定處??紙錾蠎獋溆胁莞寮埞┛忌魅?,考后收回。
五、報考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
1.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即指從事經濟、法律工作,具體包括從事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滿8年者。
2.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專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6年者。
3.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4年者。
4.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2年者。
5.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1年者。
6.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7.在全國實行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yè)職務或參加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從事稅務代理業(yè)務滿1年者。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1.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者,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3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考試。
2.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香港居民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09〕115號)精神,從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的香港居民,在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財務與會計》一個科目,只參加其余4個科目的考試。按照《人事部辦公廳關于2002年上半年各專業(yè)資格考試相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fā)〔2001〕94號)的規(guī)定,其成績管理為兩年滾動。
(三)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yè)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3年12月31日。
(四)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有關文件規(guī)定,香港、澳門居民依據報名條件可以參加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時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埔陨蠈W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六、報名組織
(一)2013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網上報名時間為2013年1月15~29日。報名時登錄揚州人事考試網www.yzrsks.com。2013年6月17日起,考生可登錄相應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凡新報名參加此項考試的報考者,網上支付成功后,應按規(guī)定于2013年1月28~30日將有關報考材料送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百祥路6號)接受資格審查。辦理資格審查手續(xù)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傳電子照片)免冠照片1張。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或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及復印件(限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專業(yè))。免試部分科目人員還須提供相應的免試證明材料(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證)及復印件。
4.有效的業(yè)務工作證明原件。
報考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五)對于往年已參加過考試的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需按要求填寫相應報名信息,經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報名,無需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七、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8〕59號、蘇財綜〔2008〕32號)精神,2013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收費標準為:考務費每人每科60元,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需要發(fā)票的考生,請于考試后一周內至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百祥路6號)領取,逾期不予補辦。
八、教材征訂與培訓
2013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材料征訂及考前培訓工作現已開展,采取自愿原則,考生可聯系揚州市國瑞稅務師事務所(揚子江北路95號),電話:87956635;聯系人:劉老師。
九、聯系電話
揚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報名咨詢)85888970、85888971
揚州市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處(政策咨詢)80978112
江蘇省揚州國家稅務局:82990920
江蘇省揚州地方稅務局:82988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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