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現(xiàn)將常州市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除警察職位以外)公布如下。請各位考生于2013年4月24日或4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攜帶相關材料到常州市人力資源市場A館(常州市新北區(qū)珠江中路科技園5號,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旁)參加資格復審。
原則上須本人到場參加復審。如本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復審的,可委托他人攜帶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以及資格復審相關材料代審。
資格復審必須攜帶以下材料:
①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需攜帶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等,與用人單位已簽約的考生,提供《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須有用人單位、單位所在地人才中心蓋章),委培、定向、聯(lián)辦的畢業(yè)生應提供委培、定向、聯(lián)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外省籍生源的師范類畢業(yè)生還必須提供學校同意報考的證明;②社會人員需攜帶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等相關證件。大學生村官須出具所在縣(市、區(qū))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相關證明;經(jīng)我省項目辦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含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志愿者)須出具省或國家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fā)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③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④軍隊轉(zhuǎn)業(yè)干部、復員退伍軍人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⑤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比如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證明材料),其中國家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可提供相應等級的合格證書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國家大學英語考試成績。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同時提供復印件。
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視同自動放棄。
請各位考生相互轉(zhuǎn)告。
附:常州市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除警察職位)詳情請參照http://www.czhrss.gov.cn/node/gwyzk/2013-4-16/36J94J18H213400.html
更多信息請查看常州市公務員考試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