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項目計分由學歷學位計分、資歷計分、職稱計分、考核計分、獎勵計分項目組成,五項總分為100分,單項計分不得超過該項滿分。
一、學歷學位計分(滿分15分)
1、基本分為8分;
2、“211”、“985”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加2分;
3、碩士研究生加4分;
4、博士研究生加7分。
二、資歷計分(滿分25分)
1、基本分為15分;
2、任副科級以上干部的,計20分;
3、任副科職以上領導干部的,計25分;
三、職稱計分(滿分15分)
1、基本分為8分;
2、本專業(yè)初級專業(yè)技術職稱的加2分,中級的加4分,高級的加7分。
四、考核計分(滿分30分)
1、基本分為15分;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評為優(yōu)秀等次的,每次加5分。
五、獎勵計分(滿分15分)
1、基本分為8分;
2、近三年工作期間,個人獲縣級綜合性獎勵(不含年度考核)的每次加5分,市級以上綜合性獎勵一次加7分。
注:1、時間計算均以2013年6月1日為準;
2、計分憑證以證書原件、文件原件或其他有效證明為準。
更多信息請查看湖南省公務員選調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