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我在事業(yè)單位就業(yè)過,當時教育局把報到證收走了,11年工作三年后因為離家遠我辭職了,現(xiàn)在我的檔案轉回云南了,在我們縣人才中心。我的就業(yè)登記證還有辭聘證明都在檔案里,我手上沒有什么可以證明已經辭職了的。我去人才中心,他說那是檔案不能給我,我想問我已經辭職了,我考試需要這些東西,他們有權不給嗎?我是否可以拿回這些考試需要的東西?
回復:請問你參加什么考試?檔案原則上是不允許自己攜帶的,檔案的調轉均有相應的規(guī)定。如果招聘主管部門需要報到證(登記證),建議咨詢招聘主管部門是否可以通過其他證明代替或其他方式審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