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遼寧省教育廳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2013年遼寧省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考試方案〉的通知》(遼教發(fā)[2013]73號)精神,制定招聘簡章。
一、考試原則
遵照省里統(tǒng)一安排,由全省統(tǒng)一發(fā)布招聘信息、統(tǒng)一網(wǎng)上報名、統(tǒng)一考試時間、統(tǒng)一考試內容、統(tǒng)一公布筆試成績、統(tǒng)一劃定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2011年及以后畢業(yè)的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有吃苦耐勞精神和扎根農(nóng)村教育的信念。必須在所錄用學校服務滿四年,否則不予以落實編制不享受特崗教師學費補償和貸款代償待遇,按辭職處理;如若辦理調轉關系,必須交納違約金2萬元/每年。
三、考生報名
1.報名采用網(wǎng)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wǎng)址為遼寧省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信息網(wǎng)(www.lnjy.com.cn)。每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由本溪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廳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初審。
2.繳費??忌诰W(wǎng)上利用銀行支付系統(tǒng)繳納考務費100元。
3.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由本溪市教育局組織,本溪市人社局負責相關指導工作。
四、考試科目、命題、評卷及考務工作
考試設兩個科目,分別為“教育基礎知識測試”(筆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說課)。“教育基礎知識測試”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組織全省統(tǒng)一考試,委托專門考試機構命題及閱卷;“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說課)由本溪市教育局、人社局組織。筆試考場設在本溪市,考場按照國家標準化考試要求設置。
五、考試內容
1.教育基礎知識測試(筆試)
教育基礎知識測試滿分100分,考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guī)及職業(yè)道德(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師資格條例)。
在考試內容上,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guī)及職業(yè)道德,內容比例大致為6:3:1。
在考試題型上,客觀題占60%,主觀題占40%。
考試時間為2個小時。
省教育廳、省人社廳根據(jù)全省招聘計劃和考試成績,劃定本科目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
2.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說課)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內容為考察所報學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說課)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線,不及格者無錄取資格。
六、確定進入面試考生名單
本溪市教育局對教育基礎知識測試(筆試)成績達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的考生進行報名資格復審,然后按照各崗位招生計劃數(shù)1:2的比例從高至低確定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說課)的考生名單。
七、聘用工作
本溪市教育局、人社局負責“特崗計劃”招聘工作??忌慕逃A知識測試(筆試)成績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說課)成績按照5:5的比例計入個人總分。并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總成績相同者按照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成績確定排名),經(jīng)體檢考核等規(guī)定程序后,確定擬聘用名單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
八、公示擬聘用人員
省教育廳、人社廳將各市上報的擬聘用名單在網(wǎng)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并對考生相關材料進行終審。公示無異議且終審合格后,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編委辦聯(lián)合下發(fā)文件,確定最終錄取名單。
九、上崗就職與考核
本溪滿族自治縣教育局派遣錄用人員到所報學校就職,簽定聘用合同。新錄用人員實行六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期間必須參加市、縣業(yè)務部門組織的上崗培訓,試用期滿后按《本溪滿族自治縣新招聘教師考核方案》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考核,對于考核不合格者試用期延長至一年,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者,啟動清退程序,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辭退。錄用人員必須在所報考學校服務滿四年,方可正式落編。
十、聯(lián)系方式
本溪滿族自治縣教育局: 鮑麗華 0414-6832399
劉成金 0414-6829466
本溪滿族自治縣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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