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山西省行政機關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近期將組織報考省地稅系統(tǒng)的考生進行面試資格復審。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在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考生中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若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內(nèi)人數(shù)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后。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3年7月26至7月28日,每天8:30到17:30。具體為:報考朔州、忻州、陽泉、長治地稅職位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間為7月26日;報考呂梁、臨汾、運城地稅職位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間為7月27日; 報考太原、大同、晉中、晉城地稅職位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間為7月28日。
三、資格復審地點
山西稅務大廈十三樓會議室(太原市水西門街23號)
乘車路線: 808路、809路、828路水西門站。
四、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按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筆試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包括戶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4、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畢業(yè)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學時間、學歷、所學專業(yè)證明);
5、已就業(yè)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注明為本單位職工,同意報考),未就業(yè)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機構(gòu)相關證明(注明未就業(yè),檔案在本單位);
6、以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等級證書報考的,需提供相應的資格(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8、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的考生,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wǎng),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其中服務地考核意見欄,由所在地服務單位和縣級主管部門分別蓋章;派出部門意見欄,應由市以上的主管部門加蓋公章(其中大學生村干部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省人社廳或團省委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
9、招錄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注意事項
1、考生本人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持相關證件材料(證明)參加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
2、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
六、咨詢電話
山西省地方稅務局人事處 0351-4080350 4061513;
資格復審期間:0351-4123111轉(zhuǎn)81388
2013年山西省地方稅務系統(tǒng)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情請參見http://www.sxpta.com/CreateHtml/news_detail/130186953986025571.html
山西省地稅局
2013年7月19日
附件: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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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xls》來源于山西人事考試網(wǎng),最近更新2013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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