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qū)市軍轉辦:
經研究,今年對符合省直安置條件并進入南昌市區(qū)的省直、中直機關(以下簡稱省直)安置和進入全省政法部門(含各級政法委、法院、檢察院、公安、國家安全、司法行政部門,下同)、國稅系統、地稅系統安置的營級及以下職務(含技術干部,下同)軍隊轉業(yè)干部,繼續(xù)實行考試考核。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
(一)考試對象
1、符合省直安置條件,并志愿到省直機關工作的2013年營級及以下職務軍隊轉業(yè)干部。
2、各設區(qū)市志愿到所在地政法部門和國稅、地稅系統工作的2013年營級及以下職務軍隊轉業(yè)干部。
(二)報考條件
報考政法部門的條件: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所報考部門(系統)工作。樂于奉獻,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黨紀、政紀處分。
根據贛政法字[2003]23號文件規(guī)定,報考省級政法部門的人員應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報考市、縣(市、區(qū))政法部門的人員應有大學??埔陨蠈W歷。
在部隊獲戰(zhàn)時三等功、平時二等功以上獎勵的軍隊轉業(yè)干部可適當放寬條件。
(三)考試科目
1、《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100分值,為客觀性試題,在答題卡上用2B鉛筆填涂做答。
2、《作文》。100分值,為主觀性試題,在試卷上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作答。
3、《專業(yè)知識》。100分值。
(1)報考政法部門、國稅系統、地稅系統需加試《專業(yè)知識》。政法部門的《專業(yè)知識》內容以法律基礎知識為主,政法委、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五家政法部門同卷,該科目為客觀性試題,在答題卡上用2B鉛筆填涂作答。
(2)國家安全部門的《專業(yè)知識》單獨命題,內容為英語和計算機知識(考試時間以省國安廳會同省軍轉辦的通知為準)。國稅系統的《專業(yè)知識》內容以財經、稅務和計算機基礎知識為主(考試時間以省國稅局會同省軍轉辦的通知為準);地稅系統的《專業(yè)知識》內容以寫作為主(考試時間以省地稅局會同省軍轉辦的通知為準)。
(3)根據贛軍轉聯〔2012〕2號文件精神,上述各省級主管部門《專業(yè)知識》須在組織考前2天將考試組織實施方案報省軍轉辦備案。
公共科目和政法部門的《專業(yè)知識》科目命題、評卷及考試組織等考務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試中心承擔。
(四)考試時間和地點
考試時間:2013年8月10日(星期六)
上午08:30-10: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10:30-12:00《作文》
下午14:30-16:00《法律基礎知識》考試地點:南昌市(全省集中在南昌市舉行)
具體要求和詳細地點見準考證。考試時憑軍官證(警官證)和準考證入場。
(五)報考時間和報考程序
1、報考時間:2013年8月1日9:00—2日17:00
2、報考程序:
(1)網上注冊。報考人員登錄江西人事考試網(http://www.jxpta.com)查看有關要求和報考程序。進入考生注冊頁面,填寫本人真實情況及擬報考意向、類別。報考時,統一使用軍官證或警官證號(數字部分)進行注冊登記,上傳近期免冠軍裝照(1年以內),記下系統自動生成的報名序號(報名序號及軍官證或警官證號將作為考生的登錄標識)。注冊成功的考生打印《報名表》一式兩份。
選擇報考意向:在省直安置的軍隊轉業(yè)干部限報考政法部門、國稅系統、地稅系統三者之一;在設區(qū)市安置的軍隊轉業(yè)干部,南昌市的限報考政法部門(不含國家安全部門);上饒市的限報政法部門、國稅系統或政法部門與國稅系統三者之一;其他設區(qū)市報考政法部門、國稅系統、地稅系統、政法部門與國稅系統、政法部門與地稅系統、國稅系統與地稅系統六者之一。
(2)資格審查。根據考生注冊信息情況,軍轉辦會同相關部門按照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對軍隊轉業(yè)干部進行考試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安置工作的全過程,發(fā)現有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
(3)網上繳費。資格審查通過后,請及時在網上進行繳費;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將無法進入繳費頁面。已繳費人員可使用軍官證號或警官證號及報名序號登錄考生詳細信息頁面,查看繳費是否成功。未在網上繳費的考生,視為報名未成功。
每門科目考試費用為50元,國安、國稅、地稅系統專業(yè)考試不需要交費。
(4)網上打印準考證。網上繳費成功后,請于8月8日9:00-9日17:00登錄江西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咨詢電話:0791-86825165,李沛
0791-86825132,汪成俊
二、考核
軍轉安置部門會同部隊轉業(yè)部門對軍隊轉業(yè)干部進行考核,考核實行量化計分??己朔职ㄜ婟g分、立功受獎加分和懲處減分,具體標準為:軍齡按每年1分累計加分。獲大軍區(q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榮立一等功首次加30分,再立每次加10分;榮立二等功首次加15分,再立每次加5分;榮立三等功首次加5分,再立每次加2分;如各榮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則先按一等功計分,二、三等功則每次分別按5分、2分計算。任主官滿1年者(不含以副代正),集體功可按個人功計算。轉業(yè)前在艦艇或從事飛行工作,或在邊防、海島等艱苦地區(qū)工作每年加0.5分,既從事飛行、艦艇工作,又在艱苦邊遠地區(qū)的兩項可以累計計分,艱苦邊遠地區(qū)確定范圍按國發(fā)〔1989〕14號和國辦發(fā)〔2001〕14號等相關文件執(zhí)行。受降職(含降級、降銜)或以上處分扣10分,記大過或留黨察看處分扣8分,記過或撤消黨內職務處分扣6分,嚴重警告(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扣4分,警告(含黨內警告)處分扣2分。一次錯誤受黨內外兩種處分不重復計算,按最高處分等級計算扣分。
三、安置
在省直安置的軍隊轉業(yè)干部考試考核合計總分后,位列前80%的人員,具有安置公務員(含參公事業(yè)單位)崗位資格,發(fā)給《省直軍隊轉業(yè)干部安置公務員崗位雙向選擇推薦卡》(附樣式)。軍隊轉業(yè)干部憑推薦卡參加當年公務員(含參公事業(yè)單位)崗位的雙向選擇。
省軍轉辦對報考省本級政法部門和全省國稅系統、地稅系統的軍隊轉業(yè)干部,按軍隊轉業(yè)干部考試考核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向省級政法部門和省級國稅、地稅主管部門推薦,用人單位應在入闈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接收安置。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獲得相關資格且參加政法部門考試的軍隊轉業(yè)干部,可不受總分排名限制,由省軍轉辦向省級法院、檢察院機關推薦;獲得全日制法律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資格的軍隊轉業(yè)干部,省軍轉辦可優(yōu)先推薦。因報考人數少于安置計劃接收人數的政法部門,可從參加其他政法部門考試的合格人員中調劑接收。
沒有參加政法部門考試的不能安置到政法部門。
今年,國稅系統接收安置的軍隊轉業(yè)干部仍然是事業(yè)編制。
附:1、江西省2013年軍隊轉業(yè)干部考試實施計劃
2、《省直軍轉干部安置公務員崗位雙向選擇推薦卡》(樣式)
江西省軍隊轉業(yè)干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
2013年7月24日
抄 送: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安全廳、
省司法廳、省人事考試中心、省國稅局、省地稅局
省軍區(qū)轉業(yè)辦、武警轉業(yè)辦、省公安廳現役辦
江西省軍隊轉業(yè)干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2013年7月25日印發(fā)
共印30份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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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軍隊轉業(yè)干部安置公務員崗位雙向選擇推薦卡.doc》來源于江西人事考試網,最近更新2013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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