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文山州委組織部 文山州人事局
關于200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工作的通知
各位報考人員:
根據《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0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公告》和《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09年云南省公務員筆試情況及后續(xù)工作安排的通知》,現(xiàn)將文山州200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人員報考資格復審
時間:2009年10月14日9:00-17:00。
地點:文山學院體育館1樓大廳(文山縣學府路66號文山學院體育場旁)。
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準考證,有筆試加分的還需提供加分依據的原件。要求必須本人持原件進行復審。對于招考對象為基層機關公務員的崗位,報考人員不需要提供單位同意報名證明,其余已與用人單位確立用人關系的報考人員必須在資格復審時出具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資格復審是對考生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的一致性進行對比。屆時若有資料不符的人員,取消該人員面試資格,若考生填報虛假信息,將處以5年內全國公務員禁考的處罰。
進入面試的人員自行放棄面試資格的,必須在資格復審開始前1天(2009年10月14日24:00前),向文山州人事局提交云南考試網論壇或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網公務員招考專欄所附的《放棄面試申請表》(必須按該表格式填寫),同時,還需制作一份本人身份證的電子照片,將《申請表》和身份證的電子照片一同發(fā)送到州人事局指定的電子郵箱(wjh7188@126.com),否則將被視為違紀人員,5年內禁止參加全國范圍內的公務員考試。
資格復審后由于復審不合格或者考生棄權的原因,部分崗位出現(xiàn)不足面試比例的情況,可根據筆試成績安排一次遞補,遞補人員名單由州人事局在資格復審結束后上網公布(2009年10月17日上網公布)。因遞補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進入面試人員臨時缺考導致不足2:1比例的崗位,可進行等額面試。
遞補人員若需放棄面試,必須于面試前1天(2009年10月17日24:00前)將放棄面試的說明按前述要求發(fā)送到州人事局指定的電子郵箱(wjh7188@126.com),未發(fā)送相關郵件的人員,與無特殊原因的面試臨時缺考人員一同視為違紀人員,5年內禁止參加全國范圍內的公務員考試。
二、面試的實施
時間:2009年10月18日全天。
地點:文山學院主教學樓(文山縣城學府路66號)。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將參加后續(xù)的面試工作。由州委組織部、州人事局負責面試的組織實施。
所有崗位均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2009年全省統(tǒng)一劃定面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等額面試的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70分,非等額面試的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60分。若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無法達到面試最低控制線的,則無論其筆試成績的高低,也無論是否等額進行的面試,均視為該報考者在該崗位的綜合成績不合格,不得參與該崗位后續(xù)的體檢和考核。
參加面試的考生于2009年10月17日下午15:30到達文山學院主教學樓前集中點名進行抽簽演練;10月18日上午7:00到達文山學院主教學樓前集中點名抽簽后進行面試。面試當天在規(guī)定時間遲到30分鐘的考生,視為本人棄權,不得再參加面試。
面試時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護照、駕照等身份類證明,可以視同為身份證)及筆試準考證。
面試候考及面試期間,考生必須關閉一切通訊工具并放置在指定位置。在面試過程中,考生不得透露個人姓名及父母姓名。
面試成績在考生本人面試結束時當場宣布,綜合成績于2009年10月19日通過文山政務網、文山黨建網和文山人事網公布。
三、綜合成績的計算
根據2009年云南省公務員招考公告,面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的綜合成績由筆試和面試按一定比例加權合成。具體計算方法如下(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
1.報考普通公務員崗位人員的綜合成績合成辦法
考生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試成績+申論成績+筆試加分)/3]×50% +(面試成績×50%)
2.報考公安人民警察崗位人員的綜合成績合成辦法
考生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試成績+申論成績+公安基礎知識成績+筆試加分)/4]×50% +(面試成績×50%)
面試結束后,將根據上述公式計算綜合成績的排名,并確定參加首輪體檢的人員。遇有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先看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高的人員進入首輪體檢;如面試成績相同,再看筆試中的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成績高的人員進入首輪體檢。
四、體檢和體能測試
體檢和體能測試的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五、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考機關負責。招錄機關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剩鶕M錄用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或工作表現(xiàn)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并對考核對象的報考資格再次進行復審。
若出現(xiàn)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順延該崗位面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參加體檢和考核。
六、注意事項
未盡事宜,以《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09年云南省公務員筆試情況及后續(xù)工作安排的通知》為準。
中共文山州委組織部 文山州人事局
二○○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