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中共四川省委編辦、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公安廳、四川省司法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公務員局《2013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2013年政法院校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報考南充市公安系統(tǒng)、司法行政系統(tǒng)的考生面試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遞補對象:在資格復審中出現(xiàn)缺額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
人員名單詳情請登陸:http://www.ncpta.gov.cn/NewsDetail.aspx?ID=1204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3年11月25日下午15:00-18: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考試中心(南充市順慶區(qū)玉帶中路二段111號)。
(三)考生需攜帶的資格復審材料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2013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退伍證、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錄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的原件及復印件,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幾種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中,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2.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3.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規(guī)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面試報名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持蓋有“資格復審合格”印章的筆試準考證到現(xiàn)場面試報名處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領取面試通知書。
三、體能測評報名
報考我市公安系統(tǒng)職位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在資格復審現(xiàn)場持《面試通知書》、準考證和與準考證同底版的照片一張,到體能測評報名處辦理體能測評報名手續(xù)。
體能測試時間:2013年12月2日
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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