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文山州委組織部文山州人事局
關于李得顯和馮光媛進行體檢的通知
各位考生:
文山州2009年招考錄用公務員體檢工作已結束,按照考錄工作相關規(guī)定,遞補已參加同一崗位面試的下一名考生進行體檢?,F(xiàn)將順延人員參加體檢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順延人員情況
李得顯 準考證號:10126230317;
馮光媛 準考證號:10126251015。
二、體檢時間、地點及費用
(一)時間:2009年11月18日(星期三)。
(二)地點:文山州人民醫(yī)院體檢中心(州人民醫(yī)院正大門右側大興寺旁)。
(三)費用:240元/人。
三、注意事項
(一)體檢前三天,請體檢考生保持正常飲食,勿飲酒,避免劇烈運動;
(二)受檢前禁食8—12小時后空腹抽血及B超檢查(保留小便);
(三)進行抽血、B超、耳鼻喉及口腔檢查后,方可進食;
(四)注意體檢醫(yī)生提醒的相關事項。
四、其他事項
(一)體檢考生于體檢當天上午8:00到文山州人民醫(yī)院體檢中心一樓大廳集中。
(二)體檢時須自帶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近期免冠證件照1張和黑色(蘭黑色)墨水鋼筆1支。
(三)體檢實行監(jiān)督和回避制度,考生家長、親屬及無關人員禁止進入體檢場所。
(四)體檢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組織實施。
中共文山州委組織部 文山州人事局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