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省2014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來源:湖南人事考試網(wǎng) 閱讀:1120 次 日期:2014-02-21 15: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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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建委、規(guī)劃建設局、建工局),省直及中央在長有關單位:

根據(jù)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關于做好2014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注建〔2014〕1號)精神,為做好今年我省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報名條件

各市州要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對首次報考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具體報考條件如下:

(一)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

1、專業(yè)、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

(1)本文附件1所列學位或?qū)W歷畢業(yè)人員按該表要求執(zhí)行;

(2)不具備本文附件1所規(guī)定學歷的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在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制度實施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三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b.在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制度實施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筑項目不少于一項。

說明:“民用建筑設計”、“其它類型建筑設計”等級的劃分參見國家物價局、原建設部《關于發(fā)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工程設計收費標準(1992年修訂本)》中的工程等級劃分部分。

2、職業(yè)實踐要求:

按照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yè)實踐標準,申請報考人員應完成不少于700個單元的職業(yè)實踐訓練。報考人員應向考試資格審查部門提供本人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yè)實踐登記手冊》,以供審查。

(二)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專業(yè)、學歷及工作時間按本文附件2要求執(zhí)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yè)務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備本文附件2所規(guī)定學歷的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3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四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2)在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于一項。

二、報名方法

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14 年2月24日9:00—3月4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上述報名時間內(nèi),進入湖南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hunanpta.com),點擊“網(wǎng)上報名”中的“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進行注冊、登錄。登錄成功后,選擇所要報考的考試,選擇參加考試的省市和資格審查地市,按要求填寫本人真實信息??荚嚈C構將在2個工作日內(nèi)對應試人員填報的資料和照片進行初審。

初審通過的應試人員請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和“繳費”;初審通過后,考生一旦對“報名信息”進行確認,將不能對所填報考信息進行任何修改。初審未通過的考生請修改填報信息,等待考試機構再審。網(wǎng)上繳費時,請使用有“銀聯(lián)”標志的銀行卡(不限銀行)進行網(wǎng)上繳費。繳費完成后,務必查看“繳費狀態(tài)”是否為繳費成功。網(wǎng)上繳費截止時間:2014年3月7日17:00。過期未繳費視為報考人員放棄報名。

繳費成功后,請點擊“報名完成”,并及時下載打印《考試報名表》(此表在考試合格后資格復核和存檔時用),請務必妥善保管。報名截止后報名系統(tǒng)不再提供下載和打印。未按時打印表格而影響資格復審和發(fā)證的,報考人員責任自負。

繳費完成之后,報考人員即完成所有報名手續(xù)。

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在使用“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報考人員必須先進行注冊,注冊后才能進行報名操作;

2、注冊信息中身份證號、姓名、手機及郵箱將引用到報名信息中,請務必保證上述信息真實、完整、準確;

3、相同的身份證號和姓名只允許注冊一次;

4、用戶名和密碼要妥善保管,如密碼丟失(忘記),可使用系統(tǒng)提供方式找回密碼。但密碼找回時,須準確填寫注冊信息中的身份證號、姓名、手機及郵箱,缺一不可。用戶名和密碼如被他人盜用責任自負。為確保銀行卡及個人信息安全,盡量不要到網(wǎng)吧等公共場所進行網(wǎng)上報名和網(wǎng)上繳費。

(二)報考人員在網(wǎng)上報名時,須仔細閱讀網(wǎng)上報名流程、報考條件和考試科目、《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2號部令),簽訂《報考人員誠信考試承諾書》,如實填寫本人信息。

(三)在報名、考試、證書發(fā)放等環(huán)節(jié)中,應試人員應主動瀏覽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cpta.com.cn)和湖南人事考試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hunanpta.com)的相關欄目,按時繳費、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和進行資格復核。

(四)報考人員上傳的照片將直接制作在《考試報名表》、考場座次表、準考證和合格證書上,請務必上傳與本人近期的清晰正面免冠證件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風景照截圖,照片格式必須是采用JPG格式,大小必須在20-100KB之間。上傳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初審將不通過。

(五)報名信息確認前,請務必仔細查看所填信息和照片是否準確,如有不準確之處可自行維護修改。確認后將不允許修改任何信息。

三、考試時間及科目

一 級 5月10日 8:00-11:30(3.5小時) 建筑設計
13:30-15:30(2.0小時) 建筑經(jīng)濟、施工與設計業(yè)務管理
16:00-18:00(2.0小時) 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
5月11日 8:00-11:30(3.5小時) *場地設計(作圖題)
13:30-17:30(4.0小時) 建筑結構
5月12日 8:00-10:30(2.5小時) 建筑材料與構造
12:30-18:30(6.0小時) *建筑方案設計(作圖題)
5月13日 8:00-10:30(2.5小時) 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
12:30-18:30(6.0小時) *建筑技術設計(作圖題)
二 級 5月10日 8:00-11:30(3.5小時) *建筑構造與詳圖(作圖題)
13:30-16:30(3.0小時) 法律、法規(guī)、經(jīng)濟與施工
5月11日 8:00-11:30(3.5小時) 建筑結構與設備
12:30-18:30(6.0小時) *場地與建筑設計(作圖題)

注:參加帶“*”號的5個作圖題考試科目的報考人員,請于考試前30分鐘進入考場做準備??荚嚳颇考按a對應表見附件3。

四、考試方式

(一)報考人員應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方可進入考場,并在監(jiān)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簽名和填寫本人聯(lián)系電話。

(二)報考人員應試時,考生必須攜帶2B鉛筆和橡皮參加考試。參加一級注冊建筑師“建筑結構”科目考試的考生,還必須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具體注意事項見附件4。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場,攜帶者必須關機,放在考場指定位置??荚嚻陂g如發(fā)現(xiàn)使用通訊工具或未關機的,一律按違紀處理。

(三)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作圖題草稿紙備專用A2草圖紙,根據(jù)考生實際需要下發(fā),考后回收。

五、資格復核

根據(jù)部考試中心《關于使用統(tǒng)一報名平臺開展資格考試網(wǎng)上報名試點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號)的規(guī)定,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cpta.com.cn)公布考試成績后的5個工作日內(nèi),我省將在湖南人事考試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hunanpta.com)公布復核人員名單(各科成績均達到卷面總分60%的報考人員)。相關人員須按有關規(guī)定提交相關材料(見附件2),進行資格復核;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提交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復核的應試人員將不予受理。資格復核考生按照屬地原則進行資格復核,“省直屬單位”報考人員按“湖南人事考試網(wǎng)”公布的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復核,各市州報考人員的資格復核時間和地點詳見各市州公告。

各市州資格審查部門須在收到資格復核人員名單后的15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資格復核工作,并將復核不合格人員名單加蓋公章后,報送省人事考試院。資格復核不合格的應試人員,取消考試成績。省人事考試院匯總各市州復核合格名單后,按照國家合格線標準確認考試合格可頒證人員名單。各市州資格審查部門將考試合格可頒證人員的《考試報名表》匯總交省人事考試院統(tǒng)一蓋章并打印證書后,送省職改辦驗印。

六、其他

(一)考點設置

2014年度我省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在長沙(省直考區(qū))設置考點,具體考點地址詳見準考證。

(二)準考證打印

打印準考證時間:2014年5月2日9:00—5月6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上述時間段內(nèi),進入湖南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hunanpta.com”,點擊“準考證打印”,登錄“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登錄后,選擇所報考試,用A4紙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收費

根據(jù)《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調(diào)整注冊建筑師和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299號)和《湖南省物價局 湖南省財政廳 關于人事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費〔2012〕101號)文件規(guī)定,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費按以下標準收?。阂弧⒍壸越ㄖ熤R題(選擇題)考試每科110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每科60元);一、二級注冊建筑師作圖題考試每科170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120元)。

繳費前請考生仔細閱讀報考文件及核對報考信息,一旦繳費成功,系統(tǒng)將不予退費。需要領取發(fā)票的考生,請于報名結束兩個月后,到所屬市州人事考試部門領取。

(四)考試用書

2014年度全國一、二級建筑師資格考試使用的規(guī)范、標準及部門規(guī)章見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關于調(diào)整注冊建筑師考試書目內(nèi)容的通知》(注建〔2004〕6號)。

附件:

1. 2014年度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專業(yè)、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

2. 2014年度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專業(yè)、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

3. 2014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科目及代碼對應表

4. 2014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生注意事項

5. 資格復核提交材料要求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2014年2月19日

附件1

2014年度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

專業(yè)、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

專業(yè) 學位或?qū)W歷 取得學位或?qū)W歷后從事建筑設計的最少時間 對應的最遲畢業(yè)年限
建筑學 建筑設計技術 (原建筑設計) 本科 及 以上 建筑學碩士或以上畢業(yè) 2年 2012年
建筑學學士 3年 2011年
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5年 2009年
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7年 2007年
專科 三年制畢業(yè) 9年 2005年
二年制畢業(yè) 10年 2004年
相近專業(yè) 本科 及 以上 工學博士 2年 2012年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yè) 6年 2008年
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7年 2007年
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8年 2006年
??? 三年制畢業(yè) 10年 2004年
二年制畢業(yè) 11年 2003年
其它工科 本科 及 以上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yè) 7年 2007年
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8年 2006年
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9年 2005年

附件2

2014年度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

專業(yè)、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

專業(yè) 學歷 取得學歷后從事建筑設計的 最少時間 對應的 最遲畢 業(yè)年限
本科及以上 建筑學 大學本科(含以上)畢業(yè) 2年 2012年
相近專業(yè) 大學本科(含以上)畢業(yè) 3年 2011年
大專 建筑設計技術 (原建筑學、原建筑設計) 畢業(yè) 3年 2011年
相近專業(yè) 畢業(yè) 4年 2010年
中專 原建筑學、原建筑設計技術、原建筑設計 四年制(含高中起點三年制)畢業(yè) 5年 2009年
三年制(含高中起點二年制)畢業(yè) 7年 2007年
相近專業(yè) 四年制(含高中起點三年制)畢業(yè) 8年 2006年
三年制(含高中起點二年制)畢業(yè) 10年 2004年
原建筑學、原建筑設計技術、原建筑設計 三年制成人中專畢業(yè) 8年 2006年
相近專業(yè) 三年制成人中專畢業(yè) 10年 2004年

注:“相近專業(yè)”:本科及以上為城市規(guī)劃、建筑工程、環(huán)境藝術;大專為城鄉(xiāng)規(guī)劃、風景園林、建筑裝飾技術、房屋建筑工程、環(huán)境藝術;中專為建筑裝飾、城鎮(zhèn)規(guī)劃、工業(yè)與民用建筑、村鎮(zhèn)建設。

附件3

2014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

科目及代碼對應表

名稱 級別 專業(yè) 科目
027.一級注冊建筑師 09.考全科 01.一級注冊建筑師 1.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
2.建筑技術設計(作圖題)
3.建筑設計
4.建筑結構
5.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
6.建筑材料與構造
7.建筑經(jīng)濟、施工與設計業(yè)務管理
8.建筑方案設計(作圖題)
9.場地設計(作圖題)
028.二級注冊建筑師 04.考全科 01.二級注冊建筑師 1.場地與建筑設計(作圖題)
2.建筑結構與設備
3.法律、法規(guī)、經(jīng)濟與施工
4.建筑構造與詳圖(作圖題)

附件4

2014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

資格考試考生注意事項

參加知識題考試:

一、考生應攜帶2B鉛筆、橡皮、無聲及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參加考試。

二、在答題前,考生必須認真閱讀印于試卷封二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必須將工作單位、姓名、準考證號如實填寫在試卷規(guī)定的欄目內(nèi),將姓名和準考證號填寫并填涂在答題卡相應的欄目內(nèi)。在其它位置書寫單位、姓名、準考證號等信息的按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

三、按題號在答題卡上將所選選項對應的信息點用2B鉛筆涂黑。如有改動,必須用橡皮擦凈痕跡,以防電腦閱卷時誤讀。

參加作圖題考試:

一、考生于考試前30分鐘進入考場做準備。

二、考生應攜帶以下工具和文具參加作圖題考試:無聲及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三角板一套,圓規(guī),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繪圖筆一套,鉛筆,橡皮,訂書機,刮圖刀片,膠帶紙等。不得攜帶草圖紙、涂改液、涂改帶等。參加一級注冊建筑師“建筑技術設計”和“場地設計”科目考試的考生還應攜帶2B鉛筆。

三、正式答題前,考生必須認真閱讀本作圖題考試科目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將姓名、準考證號如實填寫在試卷封面規(guī)定的欄目內(nèi)。參加“建筑技術設計”和“場地設計”科目考試的考生,還須將姓名和準考證號填寫并填涂在答題卡相應的欄目內(nèi)。

四、作圖題必須按規(guī)定的比例用黑色繪圖筆繪制在試卷上。所有線條應光潔、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許徒手繪制的線條,其有關說明見相應作圖題科目“應試人員注意事項”中的規(guī)定。

五、考生可將試卷拆開以便作答,作答完畢后由考生本人將全部試卷按照頁碼編號順序用訂書機重新裝訂成冊,訂書釘應訂在封面指定位置。

六、“建筑技術設計”和“場地設計”兩個作圖題考試科目試卷上有選擇題,考生按下列三個步驟完成作答:1.作圖;2.根據(jù)作圖完成選擇題作答,并將所選選項用黑色墨水筆填寫在括號內(nèi);3.根據(jù)選擇題作答結果填涂答題卡,按題號在答題卡上將所選選項對應的信息點用2B鉛筆涂黑。漏做其中任一步驟均視為無效卷,不予評分。選擇題只能選擇一個正確答案,且試卷上選擇題所選答案必須與答題卡所填涂答案一致。

七、作圖題試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無法評分的,后果由個人負責:

1.姓名和準考證號填寫錯誤的;

2.試卷缺頁的;

3. “建筑技術設計”或“場地設計”科目作圖選擇題與答題卡選項不一致的;

4. “建筑技術設計”或“場地設計”科目的作圖選擇題、答題卡作答空缺的。

八、特別提請注意,作圖題試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

1.用彩色筆、鉛筆、非制圖用圓珠筆及泛藍色鋼筆等非黑色繪圖筆制圖的;

2.將草圖紙夾帶或粘貼在試卷上的;

3.在試卷指定位置以外書寫姓名、準考證號,或在試卷上做與答題無關標記的;

4.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帶修改圖紙的。

附件5

資格復核提交材料要求

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進行資格復核時,須提供如下材料:

一、《考試報名表》(報考人員登錄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jīng)單位審查蓋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三、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除上述學歷證書外,還須提供以下材料:1.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實名注冊后查詢到的本人學歷信息;2.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3.無法通過網(wǎng)站查詢的學歷,須提供入學通知或?qū)W業(yè)成績、或?qū)W籍證明、或畢業(yè)生登記表等相關佐證材料;也可通過湖南省教育廳教科院出具紙質(zhì)認證報告;4.提供的查詢和認證情況須經(jīng)所在單位人事(職改)部門確認,并加蓋公章,與申報人所提交的學歷學位復印件一并作為有效證明材料使用。

四、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相應證書、聘書等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單位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報考資格,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情節(jié)嚴重者,2年內(nèi)不得參加各類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對其中涉及職業(yè)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nèi)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同時,考生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記入公民個人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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