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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司法廳決定面向全省黨政機關,通過公開遴選的方式選調工作人員,充實到省司法廳機關工作。
一、遴選人數(shù)與職位
從全省黨政機關公務員中遴選8名省司法廳機關工作人員,其中文字綜合崗位7名、紀檢監(jiān)察崗位1名。
二、遴選范圍及條件
(一)遴選范圍:省內各級黨政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符合本次遴選資格條件的公務員。
(二)資格條件
除必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二)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
(三)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四)主任科員以下職務(含主任科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身體健康;
(五)應具有全日制漢語言文學、法學或其他相關專業(yè)本科以上學歷,從事過文字綜合工作,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和調查研究能力。
報考紀檢監(jiān)察崗位的,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應具備獨立辦案經驗。
(六)具有相關專業(yè)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同一職位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七)符合擬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名參加遴選: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服務期內的公務員;屬于《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公務員任職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程序
根據(jù)《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本次遴選有以下程序:報名、資格審查、筆試、文字綜合能力測試、面試、組織考察、政審、體檢、試用、正式調入。
四、報名辦法
報名人員填寫《省司法廳遴選公務員報名資格審查表》(網(wǎng)址:http://sft.jl.gov.cn/),登錄吉林省司法廳網(wǎng)站下載。并提交下列材料: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三張;身份證、工作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證明;近兩年來能夠體現(xiàn)自身文字綜合能力和水平的文字材料,并由所在單位出具文字材料真實性認定函。
報名時間:2014年4月8日8:30至16:30。逾期不再接受報名;報名地點:省司法廳政治部干部警務處(長春市新發(fā)路992號,省司法廳802室,聯(lián)系人電話:0431—82750330;0431-82750420聯(lián)系人:周雁行、趙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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