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人事廳200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公告》,按每個崗位報考者的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考計劃數(shù)2倍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現(xiàn)將云南省國家稅務局系統(tǒng)200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及面試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試資格復審
參加面試人員資格復審及抽簽時間為2007年10月23日下午14:30至16:30。
考生資格復審及抽簽地點:云南省國稅局招待所(昆明市春城路196號祥瑞賓館B區(qū)四樓報告廳)。
請參加面試的所有考生于10月23日下午14:30分在云南省國稅局招待所(祥瑞賓館)B區(qū)四樓報告廳進行資格復審和面試順序抽簽。考生按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和具體時間。
參加面試考生報到時必須提交以下資格復審材料(以下證件均為原件):
?。?)身份證
?。?)準考證
?。?)畢業(yè)證、學位證
?。?)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可提供復印件)
?。?)已畢業(yè)人員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未就業(yè)人員需持未就業(yè)證明)各一份。
考生須攜帶上述有關證件、材料,按以上規(guī)定時間及要求到指定地點報到,并進行資格復審。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按上述規(guī)定到復審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二、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
1、面試時間:2007年10月24日至10月26日三天(每天上午8:00,下午14:30開始)。
2、面試地點:云南省國稅局招待所(昆明市春城路196號[祥瑞賓館])。
3、考生注意事項
?。?)沒有按規(guī)定時間及要求進行資格復審、參加面試的考生,視同自動放棄面試和錄用資格。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
?。?)10月23日下午14:30分,所有考生須在報到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及按組進行抽簽,確定面試順序。
(3)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云南省國家稅務局人事處聯(lián)系電話:0871—3121915。
特此公告。
云南省國家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