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蒙古自治區(qū)教師資格條例》,為做好我旗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人員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工作,結合我旗實際,現(xiàn)制定能力測試面試方案。
一、面試原則
1.公平、公正、公開、實事求是;
2.整體性評價與發(fā)展性評價相結合。
二、申請人員范圍
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包括在職教師、各類非師范教育類應屆、歷屆畢業(yè)生和社會人員。
三、申請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思想品德鑒定合格;
2.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
3.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自治區(qū)規(guī)定的標準;
4.身體檢查合格;
5.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
四、面試時間與地點
1.面試時間:2014年6月5日,上午8:30開考
2.面試地點:阿左旗教學研究中心(阿盟電大對面)
五、面試辦法與程序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面試分值為100分,主要從職業(yè)道德、語言表達與思維、寫字、儀態(tài)儀表等四個方面進行評價。
(一)面試方式(總分為100分)
1.說課(60分)在10分鐘內針對所報考的學科,任選某一“知識點”進行說課。
2.粉筆字板書(15分):在2分鐘內完成一段粉筆字板書。要求書寫規(guī)范、筆劃正確、流暢美觀、速度適宜、內容無錯漏。板書內容由評委組確定。
3.朗誦(15分):在3分鐘內進行演講。要求普通話標準,語言流暢、語感貼切、具有感召力。朗誦內容由評委組確定。
4.儀表儀態(tài)(10分)
衣著得體,修飾得當,舉止文明,待人禮貌。
(二)面試考評組及工作組:
1.設立面試考評組,由5名評委組成,并設主考1人,面試評委在面試開始前從教育體育系統(tǒng)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確定。
2.面試工作組設計時員、核分員、候考室管理人員3人。
(三)面試程序
1.考生須在7:40前進入候考室。工作人員宣讀面試程序、紀律及注意事項后,考生抽簽確定面試順序,并依次面試。開考15分鐘仍未報到者按自動棄權處理。
2.評委按評分標準當場打分,取平均分(小數點后保留兩位小數)由核分員統(tǒng)計后。
3.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確定擬發(fā)證人員并公示。
五、面試工作紀律
1.考生憑身份證報到,工作人員和考生不得帶手機等任何通訊設備進入候考室和考場,如帶必須關機上交候考管理人員保管。在候考或面試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手機等任何通訊設備開通,視為違紀,工作人員將給予相應的處理,考生將取消面試資格??忌M入候考室和考場后,要聽從指揮,服從管理,違反規(guī)定者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評委及工作人員與考生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及近姻親關系的必須主動回避。
3.面試評委及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本方案規(guī)定的程序,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嚴守面試工作紀律、堅持標準、公正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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