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隆陽區(qū)2014年考錄公務員資格復審第二次遞補人員的通知
根據《云南省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guī)定,現就隆陽區(qū)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第二次遞補人員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遞補崗位及人員
崗位代碼 招錄單位 招錄崗位 遞補考生準考證號
502001019 保山市隆陽區(qū)城鄉(xiāng)居民養(yǎng)老保險中心 信息系統(tǒng)管理A崗位 11300102913
二、遞補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請以上遞補考生于2014年6月16日上午8:00-11:30 到隆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隆陽區(qū)金山路中段)一樓大廳參加復審,逾時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復審資格。
三、遞補資格復審時須提交的材料
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需打印一式二份,審核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戶口冊或戶籍證明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這些材料在資格復審時要求必須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部門進行審驗,2014年畢業(yè)生如暫未獲得學歷(學位)證的,需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名推薦表。請考生對照《云南省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云南省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的要求提供報考職位所需相關材料原件。具體請查看云南省公務員局《關于公布云南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首輪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工作安排的通知》(網址:http://gwyks.ynhrss.gov.cn/News/List/2/36.html)。
四、審核原則
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的一致性進行審核,若所持證明與招考崗位要求不符,資格復審不合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xù)的考錄程序。
五、資格復審后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公布
根據《云南省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資格復審出現不合格人員的崗位,將按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人員須具備的條件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遞補2次后,合格人數仍無法達到面試比例要求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按實際合格人數進行網上確認。
資格復審結束后,合格人員名單由省公務員局統(tǒng)一公示最終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咨詢電話:0875—2122827
六、網上確認
網上確認時間:2014年6月30日9:00—2014年7月2日24:00。具體規(guī)定請閱公告及常見問題解答。
七、提醒事項
提醒廣大考生,認真及時閱讀通知、公告及所有相關文件,知曉政策規(guī)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原因造成的失誤,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筆試準考證遺失的考生,請登錄報名網站進行補打。
附件: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隆陽區(qū)考試錄用公務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