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注冊資產評估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一)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大專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3年。
(二)取得經濟類、工程類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1年。
(三)取得經濟類、工程類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1年。
(四)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博士學位。
(五)非經濟類、工程類專業(yè)畢業(yè),其相對應的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年限延長2年。
(六)不具備上述條件規(guī)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yè)初級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yè)技術資格,并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5年。
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2年,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評聘為經濟類、工程類高級專業(yè)技術人員,可免試1科相應考試科目。其中,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含相應專業(yè)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建筑工程評估基礎》或《機電設備評估基礎》;評聘為高級經濟師(含相應專業(yè)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可免試《經濟法》;高級會計師、高級審計師(含相應專業(yè)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可免試《財務會計》。
注: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guī)學歷;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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