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的要求,為保證今年報考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的廣東省考生按時參加政審面試,請各位考生及家長留意以下信息:
一、報考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的考生,須進行政審和面試。
二、7月1日確定參加政審的考生名單,下發(fā)到各地級以上市有關(guān)部門,并通知考生。政審考生的范圍為:第一志愿報考該院理科成績前21名的應屆考生和文科成績前8名的應屆考生。
三、7月2日-3日,由考生所在地的市、縣有關(guān)部門組織政審。
四、政審合格的考生名單由各市、縣有關(guān)部門通知考生本人,并于7月4日由省有關(guān)部門集中在廣州市越秀區(qū)合群一馬路43號合群大廈進行面試。
五、參加面試的考生務必帶齊以下證件:身份證(無身份證的攜帶戶口本)、準考證、高考成績通知單。
中共廣東省委機要局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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