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縣社會救助管理和服務工作,充實基層社會救助工作人才隊伍,大力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使社會救助工作向規(guī)范化、制度化轉變,建立與經濟社會發(fā)展相適應的城鄉(xiāng)社會救助體系,促進民政事業(yè)的持續(xù)發(fā)展,全面提升社會救助工作規(guī)范化管理和服務水平,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和《廣東省民政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通過購買服務解決社會救助等民政業(yè)務服務人員的通知》(粵民救[2014]58號)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招聘合同制專職社會救助核查核對工作人員2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崗位
招聘對象為符合社會救助核查核對崗位要求的社會人員。要求具有熱愛社會救助工作,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下崗職工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熟練操作計算機和熟悉基層工作經驗的人員(男女不限)。
招聘對象: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招聘人數:計劃招聘25名。
二、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 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2、 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或技能條件,具有創(chuàng)新、開拓意識和團隊協作精神,工作細致、認真、責任心強;
3、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體檢標準;
4、男女不限,年齡在35周歲以下(下崗職工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
5、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6、具有民政社會救助工作經驗、熟悉計算機操作和基層情況者優(yōu)先錄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3、現役軍人;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三、工作任務
實施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yī)療救助、臨時救助工作;負責“一站式”醫(yī)療救助信息管理、落實五保對象社會救濟政策;協助做好敬老院管理工作;落實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關辦法;協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投入資金的分配和監(jiān)管工作;負責最低生活保障調查核實工作。
四、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4年7月30日至8月4日共3天,每天8:30――16:00
2、報名地點:饒平縣人社局一樓辦公大廳(黃岡鎮(zhèn)新巷西路14-16號)。
3、報名要求:報名者須攜帶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及個人簡歷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張。
4、聯系方式:聯系人李先生,聯系電話8882675
五、資格審查
工作人員現場對報考者的資格、資歷和其他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六、考試方式:技能測試+考核
技能測試內容:計算機應用操作技能。
考核內容包括:資格審核、政審、體檢等,考核不計入總成績,總成績即為技能測試成績。
凡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視為放棄考試資格。考務工作由饒平縣人社局勞動就業(yè)管理中心組織實施。
考試時間:2014年8月5日上午9:00進場,測試時間9:30-11:00
考試地點:縣勞動技能培訓中心(李厝海龍酒家西側約100米)
七、考核
按招考崗位計劃聘用數等額確定考核對象進行考核??己斯ぷ饔煽h人社局勞動就業(yè)管理中心會同用人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奉公等情況進行考核。
因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在同一崗位中按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等額遞補。
八、體檢
以招聘崗位與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對象,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標準要求對擬聘人員進行身體檢查,體檢合格者進入政審考核程序。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在同一崗位中按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體檢工作由饒平縣人社局勞動就業(yè)管理中心統(tǒng)一組織,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在饒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十、福利待遇
受聘者每月發(fā)放工資1250元(含繳納的住院醫(yī)療保險單位負擔110.74元和個人負擔15.82元);民政局每月給予繳納社保(養(yǎng)老、工傷、失業(yè)、生育)410.51元,個人自負部分197.69元由受聘者負擔;國家法定假日的補貼由用人單位制定并發(fā)放,作息時間參照公務員作息時間執(zhí)行。
十一、注意事項和要求
須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報名及考試,逾期不予受理。
饒平縣民政局
201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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