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萬歷中,錢若賡守臨江,有異政。有鄉(xiāng)人持一鵝入市,寄店中后他往。還,索鵝,店主賴之,云:“群鵝我鵝也?!编l(xiāng)人不平,訟于官。公令人取店中鵝,計四只,各以一紙,給筆硯,分四處,令其供狀。人莫不訝之。食頃,使人問鵝供不?答曰:“未?!庇猪暎绿靡曋?,曰:“狀已供矣?!笔种敢基Z曰:“此鄉(xiāng)人鵝?!北娙斯种?,守曰:“鄉(xiāng)人鵝食草,糞色青;店鵝食谷粟,糞色黃。”店主服罪。譯文
萬歷(明神宗年號)年間,錢若賡做臨江郡的行政長官。有個鄉(xiāng)下人拿著鵝到集市上,寄存在客店中,去別的地方。這個鄉(xiāng)下人回來后索要自己的鵝,店主抵賴,說:“這群鵝都是我的鵝?!编l(xiāng)下人不服,到衙門去告狀。錢若賡命人取來店里的鵝,共計四只,各給它們一張紙,筆、硯,分在四個地方,讓它們寫供狀。人們沒有不感到驚訝的。一頓飯的時間,派人問鵝寫完供狀沒有?差役回答說:“沒有?!庇诌^了一頓飯的時間,到堂下看看,說:“鵝已經(jīng)招供了?!辈⒅钢恢基Z說:“這是鄉(xiāng)下人的鵝。”人們感到很奇怪,錢若賡說:“鄉(xiāng)下人的鵝吃野草,糞便的顏色是青色的;店主的鵝吃谷物糧食,糞便的顏色是黃色的"。店主于是認(rèn)罪。
注釋
1)守:太守。
2)持:拿著。
3)索:討取。
4)狀:表達(dá)。
5)食頃:一頓飯的時間。
6)不:同“否”,沒有。
7)萬歷:明神宗的年號。
8)臨江:在今江西省境內(nèi)。
9)訟:訴訟,告狀。
10)于:向。
11)公:指錢若賡(gēng)。
12)索:索要。
13)其:它們。
14)少頃:一會兒。
15)因:于是。
16)蓋:原來。
17)莫不訝之:人們沒一個不感到驚訝。
18)眾人怪之:人們都感到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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