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單位:
《仲愷學者崗位計劃實施與管理辦法》已經(jīng)學校同意,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執(zhí)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人事處反映。
仲愷農業(yè)工程學院
2015年10月13日
仲愷學者崗位計劃實施與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大力實施強師工程戰(zhàn)略,進一步加快我校師資隊伍建設步伐,不斷提升學校學術地位和核心競爭力,吸引、遴選和造就具有國內外領先水平的學科帶頭人和一批具有創(chuàng)新能力、發(fā)展?jié)摿Φ母邔哟稳瞬?,實現(xiàn)我校建設綜合實力進入國內同類院校先進行列、特色鮮明的高水平大學的目標,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仲愷學者崗位屬學校特聘崗位,根據(jù)學校發(fā)展目標和學科建設規(guī)劃,按照規(guī)定程序分批分步實施,是我校高水平師資隊伍建設工作的重要舉措。
第三條崗位堅持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嚴格考核、動態(tài)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崗位根據(jù)職責和目標任務,在國內外公開招聘,聘期內實行年薪制。
第二章崗位設置
第五條 崗位設置原則
(一)必須與國家、廣東省人才工程銜接,與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的重大需求相結合。
(二)必須與學校學科建設相結合,優(yōu)先考慮省級重點學科、碩士點招生學科、重點發(fā)展學科、新興交叉學科,分期分批設置。
第六條崗位設置學科范圍
(一)省級重點學科。
(二)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等重點建設的科研創(chuàng)新平臺。
(三)學校學科建設規(guī)劃碩士點招生學科、重點發(fā)展學科、新興交叉學科及其他學科。
第七條特聘崗位分為2類:仲愷領軍學者和仲愷青年學者。
(一)仲愷領軍學者崗位定位于國內外具有杰出科研水平和組織協(xié)調能力的高水平學科帶頭人。崗位入選者必須對本學科發(fā)展具有深邃的洞察力和客觀決策思維,能帶領團隊,整合資源,對學科建設起到“領軍”作用,帶動我校學科發(fā)展趕超國內先進水平。
(二)仲愷青年學者崗位定位于具備較大發(fā)展?jié)摿Φ膬?yōu)秀青年學術梯隊成員。崗位入選者必須學術基礎扎實,具有優(yōu)秀的學術創(chuàng)新能力和發(fā)展?jié)摿?,是學校科研、教學發(fā)展的儲備人才。
第三章應聘條件與崗位職責
第八條崗位應聘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熱愛科技和教育事業(yè),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奉獻精神。
(二)學術道德高尚,學風嚴謹,為人正派,富于合作精神。
(三)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要求。
第九條仲愷領軍學者崗位應聘條件
(一)本學科領域內的杰出專家,在國內外有公認的影響力。國家級重大項目首席專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級教學名師、廣東省高?!扒О偈こ獭眹壹壟囵B(yǎng)對象、“珠江學者”特聘教授等相同層次人才直接認定上崗。
(二)國內其他應聘者年齡應在50周歲以下,并在本學科有深厚的學術造詣,取得具有國內領先水平的學術成就,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近五年主持過國家973計劃項目、國家863計劃項目、國家自然基金(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重點項目及相當級別項目1項,或主持過科技部和國家自然基金委一般項目、國際合作項目、省級重大(重點)項目3項以上。
2.近五年在學校認定的核心期刊上發(fā)表學術論文15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或在被SCI、SSCI、A&HCI的Ⅱ、Ⅲ區(qū)收錄的學術期刊上發(fā)表論文8篇(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或在被SCI、SSCI、A&HCIⅠ區(qū)及《中國社會科學》收錄的學術期刊上發(fā)表論文5篇(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或在《自然》(Nature)或《科學》(Science)上發(fā)表論文1篇(本人排名前3名)。
3.近五年獲省部級以上科學技術獎一等獎(排名第1),或從事科技開發(fā)或產學研合作,在本學科領域開展原創(chuàng)性、重大關鍵問題研究和攻關,取得突破性、標志性成果,產生了巨大的經(jīng)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三)國(境)外應聘者一般應具備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副教授以上職稱并擔任重要國際學術機構主要領導職務,具有組織重大科研課題研究的經(jīng)驗,在科學研究方面取得同行專家公認的高水平學術成就。
第十條仲愷青年學者崗位應聘條件
(一)國內應聘者。獲得博士學位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副高級以上職稱者年齡要求在40周歲以下。學術水平較高,富有創(chuàng)新精神并在國內取得了一定水平的學術成績,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近五年主持過科技部或國家自然基金委(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國際合作項目、省級重大(重點)項目1項,或主持過國家部委項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規(guī)劃項目、省自然科學基金(社科基金)、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廣州市科技計劃重大項目2項以上。
2.近五年在學校認定的核心期刊上發(fā)表學術論文10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在被SCI、SSCI、A&HCI的Ⅱ、Ⅲ區(qū)收錄的學術期刊上發(fā)表論文5篇(第一作者),或在被SCI、SSCI、A&HCIⅠ區(qū)及《中國社會科學》收錄的學術期刊上發(fā)表論文3篇(第一作者),或在《自然》(Nature)或《科學》(Science)上發(fā)表論文1篇(本人排名前5名)。
3.近五年獲省部級以上科學技術獎一等獎(排名前5名)或二等獎(排名前3名)或三等獎(排名第1),或地級以上市科學技術獎一等獎(排名前2名),從事科技開發(fā)或產學研合作工作,取得較好的經(jīng)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國(境)外應聘者。應在國(境)外著名大學獲得博士學位,且在科學研究方面取得標志性成果并有望取得進一步突破。
第十一條特聘崗位職責
(一)仲愷領軍學者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本學科領域的科研梯隊和人才隊伍建設,根據(jù)學科特點和學科發(fā)展需要,組建一支學術潛力大、合作精神強的學術團隊,并帶領團隊開展科研、技術創(chuàng)新和攻關,推進國內外學術交流,帶領本學科在聘期內成功申報博士點(或碩士點),或入選廣東省重點學科。
2.聘期內主持重大項目、重點工程的咨詢、研究和實施。面向國家、廣東省重大戰(zhàn)略需求和學科前沿,積極爭取并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省部級重大科研項目,在本學科領域開展原創(chuàng)性、重大理論與實踐問題研究和關鍵領域攻關,取得以下業(yè)績成果:
(1)本人主持或指導團隊成員年均成功申報省部級以上重點(重大)項目1項以上;
(2)獲得省部級以上科學技術獎勵或其他具備同等學術價值的科研成果獎勵1項以上;
(3)指導團隊成員以學校為第一署名單位在SCI、SSCI、A&HCI收錄的國際期刊或其他具備同等學術價值的國內高水平期刊年均發(fā)表學術論文5篇以上。
3.負責組織本學科領域高水平學術交流研討活動,聘期內主辦或承辦1場國際性學術會議(參會人數(shù)在100人以上,下同)或2場全國性學術會議,每年做1-2次有較大影響的學科發(fā)展前沿學術報告。
(二)仲愷青年學者崗位職責
1.仲愷青年學者崗位總目標是爭取成為教育部“新世紀優(yōu)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珠江學者”特聘教授、省級以上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省級教學名師等高層次人才。
2.聘期內積極參與學校學科建設,成績突出。取得以下業(yè)績成果:
(1)成功申請并主持?。ú浚┘壱陨享椖?項;
(2)獲得省部級以上科學技術獎勵(排名前3名)或其他具備同等學術價值的科研成果獎勵1項以上;
(3)以獨撰、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身份并以學校為第一署名單位在SCI、SSCI、A&HCI收錄的國際期刊或其他具備同等學術價值的國內高水平期刊年均發(fā)表學術論文3篇以上。
第四章聘用程序與聘期
第十二條崗位設置及聘用程序
(一)學校根據(jù)學科建設規(guī)劃提出每批仲愷學者特聘崗位設置方案。
(二)人事處會同相關單位面向校內外公開發(fā)布設崗崗位和具體招聘條件。應聘者根據(jù)崗位的招聘條件向人事處提出申請,填報《仲愷農業(yè)工程學院特聘崗位候選人自薦表》,并附相關的證件、證明和業(yè)績成果材料,申報者所填寫內容由人事處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進行考查、審核。
(三)人事處組織有關學科專家組根據(jù)特聘崗位應聘條件對候選人進行嚴格評議,擇優(yōu)推薦,必要時請本人到會答辯。
(四)人事處根據(jù)學科專家組意見確定擬推薦人選,公示1周后,提交校長辦公會審批。
(五)學校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頒發(fā)聘書。合同中明確受聘人員在崗工作時間、工作目標與任務、成果和知識產權歸屬、聘期考核及待遇等有關條款。
第十三條仲愷領軍學者、仲愷青年學者人選聘期一般為4年,可視實際情況確定為3-5年。
第五章特聘崗位待遇
第十四條仲愷領軍學者、仲愷青年學者聘期內采取年薪制。年薪分為固定和浮動兩部分(各占50%),固定部分按月發(fā)放,浮動部分按年度考核結果發(fā)放。
(一)仲愷領軍學者
1.根據(jù)聘用合同年度考核合格者年薪80-120萬元人民幣。
2.學校提供40萬元人民幣安家費,以及一套約100平方米的過渡房或相應的購房津貼。
3.學校為仲愷領軍學者提供科研啟動經(jīng)費,自然科學學科不低于60萬元人民幣,人文社會科學學科不低于30萬元人民幣。
4.配備科研平臺和人員,協(xié)助建立團隊。符合仲愷青年學者崗位條件的團隊核心成員直接上崗聘用。學校結合現(xiàn)有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等平臺建設,為引進人員開通綠色通道,提供科研和辦公條件。
5.為符合廣州市人才引進入戶條件的所在團隊核心成員、仲愷領軍學者的配偶辦理隨調手續(xù)。
6.聘期期末考核優(yōu)秀并對學校學科建設和科學研究做出重大貢獻的,可另外給予獎勵。
(二)仲愷青年學者
1.根據(jù)聘用合同年度考核合格者年薪不低于30萬元人民幣。
2.學校提供10萬元人民幣安家費,以及過渡房一套或相應的購房津貼。
3.學校為仲愷青年學者提供科研啟動經(jīng)費,自然科學學科不低于20萬元人民幣,人文社會科學學科不低于10萬元人民幣。
第十五條特聘崗位年薪是在聘期間當年度或月度在學校領取所有工作報酬納稅前的總和。在崗期間,除了享受我校在編在崗教職工的節(jié)日慰問金及活動費以外,不再享受其他工資報酬及福利補貼。
第十六條科研啟動費用于支付必要的科研設備購置費、科研業(yè)務及會議費、加班費和辦公費用。
第六章管理與考核
第十七條特聘崗位按照量化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則進行管理。根據(jù)崗位聘用合同,仲愷領軍學者在合同期內只進行年度和期末考核,仲愷青年學者進行年度、期中和期末考核。年度考核按崗位聘用合同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的標準和程序進行。
(一)期中考核
期中考核在崗位聘期即將達到一半的前一個月內進行,主要檢查工作進展以及合同完成情況。期中考核采用學科專家組評議的方式進行,由專家對仲愷青年學者填寫的《仲愷農業(yè)工程學院特聘崗位期中考核表》內容進行考核評議,對其工作業(yè)績做出評價和建議,并提出期中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己瞬缓细裾邔W校將與其解除聘用合同,停發(fā)剩余薪酬。
(二)期末考核
期末考核在崗位聘期期滿前一個月進行,旨在考核崗位聘期結束時是否完成了聘用合同所規(guī)定所有工作內容,是否達到了預期目標。由其本人填寫《仲愷農業(yè)工程學院特聘崗位期末考核表》,并于期滿前1個月上報人事處。期末考核由學科專家組根據(jù)聘用合同,對其工作業(yè)績進行考核評議,提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己瞬缓细裾邔W校不予續(xù)聘;考核合格者學校視情況與其協(xié)商決定是否續(xù)聘。
第十八條特聘崗位入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聘用合同:
(一)特聘崗位入選者因健康或其他個人原因連續(xù)離崗3個月及以上,無法繼續(xù)履行崗位職責的;
(二)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guī),給國家或學校造成巨大損失的;
(三)違反社會公德和職業(yè)道德,在師生中造成惡劣影響的。
第七章經(jīng)費管理
第十九條特聘崗位專項經(jīng)費由人事處提出列入當年經(jīng)費預算,經(jīng)學校批準后,由財務處設立專項經(jīng)費賬戶管理,專款專用。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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