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張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閱讀:4597 次 日期:2016-03-08 09: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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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6年甘肅省公務員考試公告》,現將張掖市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以下簡稱參公)工作人員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計劃

全市共設置機關公務員(參公人員)招錄職位130個,計劃招錄總人數為178名,其中:市直單位25名、縣區(qū)及鄉(xiāng)鎮(zhèn)153名(詳見《職位計劃簡表》)。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3月5日至1998年3月5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畢業(yè)的報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即1975年3月5日以后出生)。其中,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安全、司法機關警察職位的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5年3月5日至1998年3月5日期間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職業(yè)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須由畢業(yè)院校出具證明,考察時提供畢業(yè)證書原件)。

(八)具備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九)根據《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試行)》(中組發(fā)〔2011〕31號),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十)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并注明年限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并達到要求的年限。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公益性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軍隊團級及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自主創(chuàng)業(yè)和靈活就業(yè)的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等,計算時間為2016年3月5日以前。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胺栈鶎铀捻椖咳藛T(“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特崗教師)”和“民生實事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yè)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自報到之日算起。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自主創(chuàng)業(yè)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xù)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yè)執(zhí)照頒發(fā)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yè)形式初次就業(yè)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yè)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十一)招考職位要求報考人員有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是指報考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未被當地安排聘用到事業(yè)單位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和“民生實事項目人員”。已被當地安排聘用到事業(yè)單位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和“民生實事項目人員”,不能報考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和“民生實事項目人員”的職位,只能在取得原單位同意后,以在職人員身份報考其他職位。

(十二)現役軍人、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在職在讀研究生不能報考。

(十三)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網上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職位查詢

報考人員登錄張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hrss.zhangye.gov.cn),認真閱讀《招考公告》及《報考指南》、《報考專業(yè)分類參考目錄》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甘肅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有關問題的意見》(甘人社通〔2013〕516號)等附件和其他有關政策規(guī)定,查閱《職位計劃簡表》,詳細了解招錄單位、招考人數、職位簡介、資格條件等,再確定報考職位。

(二)網上報名

本次招錄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程序如下:

1.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在2016年3月5日08:00至3月11日24:00,登錄省人社廳網站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一律使用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

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報考指南》等附件,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符合選報職位報考條件,否則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擔。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fā)現,即取消報考資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網上報名期間,市考錄辦接受報考人員的咨詢;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負責網上報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信息辦公室負責網上報名技術咨詢。

2.網上資格審查

網上資格審查由市考錄辦負責,時間為2016年3月5日08:00至12日18:00。

3.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報考人員于3月5日至3月12日期間登錄省人社廳網站,查詢本人是否通過資格審查。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3月5日08:00至3月11日24:00,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3月12日00:00至18∶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4.查詢報名序號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3月5日10:00后登錄省人社廳網站查詢報名序號,并務必牢記,以便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考試分數。

5.報名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務必于3月13日09:00至3月20日16:00登錄省人社廳網站進行報名確認。報名確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近期免冠2吋證件照片(按《招考公告》附件中的《網上報名、確認基本步驟》操作)。并根據《關于調整公務員報名考試費收費標準的批復》(甘發(fā)改收費〔2013〕800號),在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150元。未按規(guī)定進行報名確認和繳費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為確??间浀膰烂C性和公平公正,報名期間,經報考人員申請僅可更改填寫錯誤的兩類信息:一是報考人員姓名中明顯的錯別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報考人員身份證號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個別錯誤數字。其他報名信息,不得更改。報考人員申請更改報名信息,須持身份證原件并填寫《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報送市考錄辦匯總后及時上報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進行審核、修改。截止日期為3月11日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農村特困戶、城市低保戶家庭報考人員,可申請減免報名考試費。根據《關于減免殘疾人考生報名考試費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80號),殘疾人也可申請減免報名考試費。上述人員在報名確認時只上傳照片,不進行網上繳費,直接與市考錄辦聯系辦理減免費用手續(x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原件、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殘疾人憑相關證件(復印件),經市考錄辦審核確認后,現場辦理減免費用手續(xù)。

6.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在報名確認和繳費成功后,于4月10日09:00至4月23日08:00期間,登錄省人社廳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妥善保管,后續(xù)各環(huán)節(jié)都需使用,不得遺失。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無本人《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筆試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一律用漢語作答。

(二)筆試地點

報考張掖市市直、縣區(qū)及鄉(xiāng)鎮(zhèn)單位人員在張掖考區(qū)參加筆試。應試人員應按照《準考證》指定的考點提前熟悉具體前往線路,避免耽誤正常參加筆試。

(三)筆試時間

2016年4月23日

上午:0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 《申論》

(四)攜帶證件

應試人員必須攜帶網上打印的《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應試。身份證遺失的應試人員,應在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補辦有效臨時身份證。確因時間原因無法補辦的應試人員,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

(五)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于5月中旬公布,應試人員可通過語音查分平臺16887777查詢,也可在省人社廳網站查詢。

五、資格復審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市考錄辦根據網上報名信息(報名登記表),應試人員本人提供的有關證件原件(身份證、工作證、畢業(yè)證、學位證、項目服務證和職稱證書等)和復印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民生實事項目人員”證明材料等,按照職位條件進行資格復審。本環(huán)節(jié)遞補只進行一次。

對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職報考人員不能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報考人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并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對資格復審后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試人員,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六、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市考錄辦在資格復審的基礎上,根據應試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錄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有一門缺考或一門成績?yōu)榱阏?,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對個別專業(yè)性強、需求專業(yè)稀缺的特殊職位,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對于達不到面試比例的職位,采取核減招錄計劃或職位合并的方式直至達到面試比例。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實行百分制。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

七、體能測評

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機關警察職位,需在體檢前進行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工作由市考錄辦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組織進行,體能測評共3個項目,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得進入體檢程序。參加體能測評人員要隨時關注市人社局網站發(fā)布的有關體能測評通知。

八、考試總成績確定

應試人員的最終考試成績按照6:4的比例確定(筆試平均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公式為:最終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單科成績總和)÷筆試科目數]×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和最終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九、體檢

根據應試人員的最終成績,按職位擬錄取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由市考錄辦組織體檢。參加體檢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檢。

體檢工作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市考錄辦安排報考人員到另外醫(y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報考人民警察并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不進行復檢。

應試人員應嚴格遵守體檢規(guī)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實有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對于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實的報考人員,給予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的處理。

體檢不合格者,經市考錄辦核準后,按該職位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缺考或成績?yōu)榱?、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得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無正當理由放棄體檢的職位,不再進行遞補。

十、考察

體檢結束后,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招錄單位負責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按照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鹊臉藴?,根據擬錄用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應成立考察工作小組,每組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小組要查閱報考人員檔案,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進行函調,聽取有關方面意見,與本人進行面談,采取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填寫《甘肅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表》,寫出書面考察報告。

考察不合格者,經市考錄辦審定后,該職位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缺考或成績?yōu)榱?、體能測評不合格、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在考察環(huán)節(jié)個別職位報考人員提出放棄的,若有正當理由,經市考錄辦審批方可遞補;若無正當理由,不能遞補。截止本環(huán)節(jié),不再進行遞補。

十一、公示和審批錄用

市考錄辦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能測評、體檢和政審考察合格人員中綜合考核,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公示期滿后,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由招錄單位負責核實。若反映的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應試人員,取消錄用資格。若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審批錄用手續(xù)。經批準錄用的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新錄用人員須參加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初任培訓,培訓不合格者,不予任職。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職,不合格者取消錄用。本人提出放棄錄用資格的,記入其誠信檔案備查。

十二、監(jiān)督檢查

為保證本次考錄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和透明,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負責對全省考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監(jiān)督。市、縣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單位要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同時邀請“兩代表一委員”、應試人員及家長代表參與重點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落實應試人員和人民群眾對考錄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

嚴格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規(guī)范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查處,嚴肅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資格等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對發(fā)現涉考的各類違法行為,按有關規(guī)定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對不法利益團伙舉辦的各類違規(guī)培訓、銷售盜版輔導教材、短信詐騙等行為,廣大應試人員要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監(jiān)督咨詢電話:

省考錄辦:0931—8633340、8632752、8632745、8632701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信息辦公室(網上報名技術支持):0931—8960193

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網上報名):931—4810154

省紀委監(jiān)察廳駐省人社廳監(jiān)察室:0931—8885635(全程監(jiān)督)

張掖市紀委監(jiān)察局信訪舉報室:0936—12388

張掖市委組織部:0936—8225539

張掖市人社局(報名及考錄政策咨詢):0936—8360910

中共張掖市委組織部 張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3月3日

附件1:2016年甘肅省錄用公務員參公工作人員專業(yè)分類參考目錄

附件2:張掖市2016年公務員考錄職位表

更多信息請查看2024年甘肅省公務員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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