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宿遷市司法局選調江蘇省宿遷市宿遷公證處涉外公證人員公示和聘用審批
體檢結束后,根據面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天。公示結束后3日內,市司法局組織填寫《宿遷市事業(yè)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報市人社局審批,辦理人事關系接轉手續(xù)。
被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在考察、體檢、公示、聘用審批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是否遞補由選調單位決定。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