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xù)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jù)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確定擬遴選人員,分別在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和擬遴選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人員,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調動手續(xù),遴選機關辦理任職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
遴選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繼續(xù)任職;考核不合格或有不適應工作崗位等特殊情況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工作的未盡事宜,按魯組發(fā)〔2015〕60號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本公告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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