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禁考生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場,凡攜帶者請交到監(jiān)考員指定地點保存,否則一律按違規(guī)處理;
2.考試日期:2016年12月24日到12月25日;
3.上午考試時間:8:30—11:30;
下午考試時間:14:00—17:00;
4.每場考試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試開始150分鐘后考生才能交卷;
5.請正確填寫考生編號和姓名,正確張貼統(tǒng)考試題答題紙、卡的標簽;
6.中午午餐、學習或休息場地設在有空調開放的桃李園餐廳(一樓)、蹊苑(二樓);
7.考點配備有專門防止作弊的工具,特別配備的手持式金屬探測器、 “監(jiān)考大師”和無線電監(jiān)測車;
8.考生不得攜帶手表等計時器進入考場??紙鰞戎糜袙扃娪脼橛嫊r參考,開考和終考時間以考點統(tǒng)一信號為準。不得攜帶規(guī)定以外的文具進入考場,考點配有簽字筆1支(0.5mm)、鉛筆1支(含橡皮擦)、2支簽字筆芯、直尺1把、膠水一瓶。
9.考生不得著制服參加考試,不穿戴有金屬的衣物和飾品,如被手持式金屬探測器檢測到,則影響考生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10.根據《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條規(guī)定:研究生入學考試中組織作弊、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幫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