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
連江縣教育局_教師資格認定 |
受理單位 |
連江縣教育局 |
事項編碼 |
FZ10JY-XK-0013 |
事項類別 |
行政許可 |
法律依據 |
1、《教師法》; 2、《教師資格條例》; 3、《〈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 4、《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開展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通知》(閩教人〔2014〕86號)。 5、《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教師資格制度實施有關政策說明》(閩教人【2015】42號)。 6、《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6】18號)。 |
辦理程序 |
1、受理:3個工作日; 2、審核:10個工作日(含體檢時間); 3、審批、辦結:5個工作日。 |
辦理條件 |
1、戶籍或人事關系在連江轄區(qū)內的未達退休年齡公民。 2、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3、幼兒園教師應具備中等幼兒師范及以上學歷;小學教師應具備中等普通師范及以上學歷;中學教師應具備大專以上學歷?!?4、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5、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標準。 6、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
申報材料 |
1、申請人二寸免冠近照1張?!?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從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下載。 3、《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闹袊處熧Y格網:http://www.jszg.edu.cn下載。 4、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5、戶口簿(含集體戶)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6、申請人戶籍不在連江轄區(qū)的,還應提供連江縣具有資質的人事代理機構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或當地工作單位聘用合同原件和復印件及社保中心查詢打印的社會保險繳交清單打印件(社保繳交清單打印件需加蓋社保中心確認章)。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8、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及在“中國學生高等教育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無法查詢學歷信息的應提供學歷認證材料。其中,應屆畢業(yè)生無法提供學歷證書和《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可提供所在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成績證明原件及準予畢業(yè)證明原件一份,作為學歷條件依據。 9、《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一份(由醫(yī)院統(tǒng)一送交認定機構)。 各類申請人員除了上述材料之外,還應分別提交的材料: 10.2015年1月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專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yè)生,屬于省內高校畢業(yè)的,應提交加蓋“福建省教育廳師范類大中專畢業(yè)生調配專用章”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飘厴I(yè)生就業(yè)報到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屬于省外高校畢業(yè)的,應提交相應學歷層次畢業(yè)院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可從本人人事檔案中復印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11.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應提交教育部考試中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12.參加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人員,應提交《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證》。其中,“兩學”考試合格人員還應提交“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成績單);第一學歷為普通全日制師范類專業(yè),擬按非師范類專業(yè)的高一層次學歷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的在職教師,還應提交師范類專業(yè)的畢業(yè)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及所在學校出具的在職在崗證明原件一份。 備注: ①以人事關系在連江地區(qū)為申報條件的人員無第4項材料要求; ②以戶籍在連江地區(qū)為申報條件的人員無第5項材料要求; 第10、11、12項材料申請人根據實際情況提交其中符合要求的一項即可。 |
收費標準 |
無 |
收費依據 |
無 |
法定時限 |
30個工作日 |
辦理時限 |
18個工作日 |
辦理機構(科室) |
教育局審批科 |
辦理地址 |
連江縣行政服務中心二層教育局窗口(連江縣鳳城鎮(zhèn)文筆路1號) |
辦理時間 |
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時制) 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非夏時制) |
聯(lián)系電話 |
0591-26163380 |
投訴電話 |
縣行政服務中心監(jiān)督電話:0591-26177669 |
備注 |
因我省正處在教師資格考試改革期,提供的材料可能會做相應的調整,應以文件通知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