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甌市教育局關于開展2021年上半年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公告
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1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我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和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國家及福建省規(guī)定的申請條件,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或我省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通過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符合上述條件,在我市認定的人員還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戶籍或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在福建省建甌市。
(二)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并在建甌市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臺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建甌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臺居民。
(三)駐建甌部隊現役軍人(含現役武警)。
二、認定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甲等(縣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體檢合格。
(三)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中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茖W?;蛘咂渌髮W??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
(四)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話語音教師應達到一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三、認定程序
網上報名→體格檢查→現場確認→審核認定。具體如下:
(一)網上報名
申請人員應在6月18日至6月28日17:00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填寫報名信息,選擇申請資格種類(幼兒園、小學或初中教師資格)、申報學科,認定省份選擇“福建省”,認定機構選擇“建甌市教育局”。
同一申請人每次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成功申領后的一年內在全國范圍內不能再申領第二本教師資格證書。
(二)體格檢查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關于印發(fā)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閩教師〔2018〕20號)的文件規(guī)定進行體檢。正處于孕期的申請人員,因部分項目不宜進行,建議待分娩后再申請認定。
1.對象:戶籍或人事關系在建甌的中國公民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
2.時間: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1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時段。
3.地點:建甌市中西醫(yī)結合醫(yī)院(建甌市水西中山西路306號,水西萬春一品小區(qū)旁)。
4.攜帶材料:申請人自行打印體檢表(附件1。第3頁由個人填寫,A4紙正反面打印,貼好照片),并隨帶身份證。
5.注意事項:有重大疾病病史者,請攜帶相關病歷及檢查等證明材料;視力不能達到4.9以上者請自備眼鏡,用于檢測矯正視力。申請人因個人身體原因無法完成體檢項目檢查的,不能參與本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參加體檢的申請人要遵守醫(yī)院的規(guī)章制度,聽從醫(yī)生的指導,配合護士及工作人員的工作。
6.申請人在體檢時如對體檢結論有異議,提出復查要求的,須經原體檢醫(yī)院和主檢醫(yī)師同意,可予以復查,體檢結論以復查后的結論為準。
7.醫(yī)院認為對個別有必要增加體檢項目的,可要求對申請人作進一步檢查,以完善體檢結論。
8.如發(fā)現漏缺項目或結論不確切、不清楚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可要求申請人到指定醫(yī)院及時補查。
9.當期的體檢報告僅適用于當期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10.體檢費用由申請人自理。
(三)現場確認(受理)。申請人網上申報成功后,須于7月5日至7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不含周六、周日)持要求的相關材料到建甌市行政服務中心(建甌市天馬北路中環(huán)廣場6號樓3樓),現場確認網報信息,未按期確認的報名無效。經現場確認后,原件(不含證明和鑒定材料)退還申請人。
現場確認需提交的材料(按序備好):
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證件照一張(照片用于制作證書,應與網報上傳的照片同版)。具體規(guī)格要求為:本人近6個月以內的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上應能看到人的額頭及兩耳輪廓;照片中顯示申請人頭部和肩的上部,彩色標準證件照,白色背景)。
②身份證原件(在有效期內)。
③戶籍在建甌并以此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居住地在建甌并以此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
④《個人承諾書》(申請人在網上申報界面下載打印、本人簽名拍照后,在填寫申報信息時按程序要求上傳)。港澳臺居民應當提交當地有關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⑤學歷證書原件。其中,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在現場確認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提供所在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學歷信息經過中國教師資格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⑥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明原件。(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經過中國教師資格網電子信息比對成功的可不提交)
⑦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經中國教師資格網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其中考試合格證明未核驗通過則需由申請人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進一步確認,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未核驗通過則需由申請人與所在高等學校進一步確認。
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第3頁由個人填寫。A4紙正反面打印,貼好照片),并有經指定醫(yī)療機構主檢醫(yī)師簽名的體檢合格結論。
⑨委托他人辦理的,應當在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上注明委托辦理事宜。
申請人要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由認定機構撤銷其教師資格,并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四)審核認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做出是否認定教師資格的結論。符合法定的認定條件者,由建甌市教育局頒發(fā)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四、其他
1. 申請高中和中職教師資格的,參照南平市教育局的公告執(zhí)行。
2.請申請人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0599-3833752
公告網址:建甌市政府網:http://www.jo.gov.cn/
建甌市教育局
2021年6月7日
文章來源:http://www.jo.gov.cn/cms/html/jyj1/2021-06-07/10721691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