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辦法(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黃蝶等86人(人員基本情況附后)參加我省2017年度公務員招考,經(jīng)過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符合條件,擬錄用為公務員(人民警察),現(xiàn)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為2017年9月14日至9月20日,共7天。
公示期間,任何人都可以通過來電、來信、來訪等方式向茂名市公安局政治處反映公示對象的問題,但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不準歪曲或捏造事實。
受理情況反映的聯(lián)系電話:0668-2912369、2912633
茂名市公安局2017年符合錄用為人民警察資格條件的黃蝶等86人名單
茂名市公安局政治處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