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落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制度和我市重點項目、信訪穩(wěn)定和食品安全等項工作順利開展,經(jīng)市委、市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國為許昌市檢察院所屬檢察室、許昌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處、許昌市食品安全監(jiān)督所、許昌市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辦公室4家單位公開招聘23名工作人員。
一、招聘對象及范圍
全國范圍內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5、具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為30周歲及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擬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3、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
三、報名辦法和程序
1、報名時間:2012年12月11日--12月17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許昌市人才市場(許昌市毓秀路和前進路交叉口向北20米路西,市內乘坐101路、103路、16路公交車可達)。
3、報名方法:現(xiàn)場報名。
4、報名須提交材料:
⑴本人填寫的《許昌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報考者可在許昌市政府門戶網(wǎng)站、許昌畢業(yè)生就業(yè)信息網(wǎng)、許昌人事人才網(wǎng)自行下載打印,并張貼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
⑵報考者在報名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及擬聘崗位要求的學位證、資格證等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底前畢業(yè)的碩士研究生未取得畢業(yè)證的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生證、學校出具的學歷和專業(yè)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留學回國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等及復印件1份。
⑶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進行信息采集,并交納報名考務費72元(其中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30元,兩科共60元,信息采集費12元)。
5、報考人員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6、各招聘崗位的報名人數(shù)與擬招聘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4︰1,達不到4︰1的,需相應核減擬招聘人數(shù);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該崗位取消。報考人員可重新選報其他崗位。
7、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人員報考,可免交報名考務費。辦理免交報名考務費需提交以下材料: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明(原件)。
8、本次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9、資格審查合格者,持身份證及報名費票據(jù)于2012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到許昌市人才市場(毓秀路與前進路交叉口向北20米路西)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
1、筆試:筆試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⑴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申論》兩科,滿分分別為100分。
(2)考試時間:2012年12月23日上午9:00至11:00測試《公共基礎知識》,下午2:00至4:30測試《申論》。
(3)筆試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50%+申論成績×50%
對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nóng)村任職2年以上且仍在職的大學生村干部、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學生、參加我省“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學生,筆試總成績加5分。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只能享受一項,最多加5分。享受加分政策的報考者,須在報名資格審查時提交有關證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逾期將不再受理。
筆試考務工作委托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2、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有一門零分、缺考或違紀的,不得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筆試成績低于40分的,不得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的優(yōu)先聘用。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主要檢查被檢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能否適應招聘崗位要求。如體檢出現(xiàn)不合格的,可從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的項目和辦法參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出現(xiàn)不合格的,可從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進行體檢、考察。
六、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xù)
根據(jù)考察結果,確定并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管理分工辦理聘用、入編等相關手續(xù)。
新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一個月內辦理有關手續(xù),到用人單位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新聘用人員實行合同管理,用人單位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經(jīng)鑒證后在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xù)。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guī)定辦理正式任職手續(xù);不合格的,經(jīng)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向審批機關備案后,用人單位可取消其聘用資格,被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由市人才市場推薦就業(yè)或自主擇業(yè)。新聘用人員試用期間及試用期滿后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信息發(fā)布及政策咨詢
許昌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xuchang.gov.cn)、許昌畢業(yè)生就業(yè)信息網(wǎng)(http://www.xcbys.com)、許昌人事人才網(wǎng)(http://www.xcrcsc.gov.cn)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專用網(wǎng)站,有關考試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網(wǎng)站進行發(fā)布,請注意查詢。
政策咨詢電話:0374-2337026;
報名現(xiàn)場電話:0374-8381000。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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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昌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xls》來源于許昌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最近更新201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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