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自治區(qū)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自治區(qū)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廳發(fā)[2012]63號)文件精神和上級加強社區(qū)及公安派出所基層基礎工作意見的要求,為做好流動人口社會管理工作,經(jīng)區(qū)委、區(qū)政府研究決定招聘社會管理專職人員,相關事宜如下:
一、招聘名額
擬招聘社會管理專職人員300人,其中15%招聘北梁棚戶區(qū)改造范圍內報考者。因招聘社會管理專職人員工作崗位的特殊性,招聘人員中女性不超過招聘總人數(shù)的5%。報名人數(shù)超過1:2的比例可以開考,達不到1:2的比例相應減少招聘名額。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被招聘人員必須同時具備)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齡在18周歲到35周歲之間的公民(年齡以公告之日計算);包頭市戶籍,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不限戶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三)有政法、巡防等崗位工作經(jīng)歷的優(yōu)先錄用;
(四)自愿從事基層社會管理和流動人口協(xié)管工作,服從組織分配,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六)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男身高1.65米以上,女身高1.55米以上,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語言表達清楚,并通過招聘體檢;
(七)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退伍軍人文化程度可放寬到高中以上學歷。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或被行政機關辭退、開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審查或受到處分的、曾經(jīng)吸食過毒品的;
3.受公安、司法機關行政拘留處罰以上的;
4.因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受到黨紀、政紀處理的;
5.有流氓偷盜、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8.現(xiàn)役軍人、全日制在校學生;
9.家庭或本人有遺傳性傳染病、精神病史的;
10.其他原因不適合做社會管理專職人員的。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3年7月15日—7月24日(周六、周日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東河區(qū)人力資源市場四樓
3.報名事項:報名必須由本人現(xiàn)場進行,不得由他人替代。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及從學信網(wǎng)打印的帶二維碼的學歷證明、無違法犯罪證明、有在巡防、政法崗位工作的單位證明、北梁棚戶區(qū)改造范圍內戶籍的需辦事處(鎮(zhèn))開證明(以上證件和材料必須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免冠紅底二寸照片3張。
4.咨詢電話:0472-4388706
5.應聘者需提前下載打印并填寫好《東河區(qū)招聘社會管理專職人員報名登記表》、《東河區(qū)招聘社會管理專職人員資格初審登記表》。(登陸.)
四、招聘辦法
(一)資格初審
由招聘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后進復審,凡經(jīng)復審發(fā)現(xiàn)資格不符的或個人填報信息和提供的證件材料有誤、失真的,即取消報名資格。
(二)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采取筆試和計算機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內容為申論、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時事政治等,不指定復習資料,滿分為100分。
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7月2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地點:東河區(qū)人力資源市場四樓
筆試結束后,于2013年8月7日公布筆試成績(請登陸東河區(qū)政府網(wǎng).查詢)。依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2的比例確定計算機測試人選,并公布計算機測試名單。
計算機測試:內容為計算機基礎知識和基本操作,滿分為100分。 領取計算機測試準考證時間:8月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地點:東河區(qū)人力資源市場四樓
計算機測試結束后,公布成績,并按照筆試成績占50%,計算機測試成績占50%的權重比例,采用百分制加權的成績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于2013年8月13日公布總成績(請登陸東河區(qū)政府網(wǎng).查詢)。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并公布考察、體檢和政審人員名單。
(三)考察、體檢和政審(2013年8月19日—8月23日)
由招聘領導小組進行考察,并組織考察合格人員到指定醫(yī)療機構統(tǒng)一進行體檢(體檢費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考錄標準執(zhí)行。
根據(jù)總成績和體檢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如有不合格者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四)相關紀律
招聘工作按“自愿、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對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或參與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按相關紀律嚴肅處理。
由區(qū)紀委監(jiān)察局全程參與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
區(qū) 紀 委:4388701
區(qū)政法委:4388416
區(qū)人社局:4388706。
五、招聘人員管理及待遇
社會管理專職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為一年,實行人才代理。
區(qū)公安分局負責具體使用和進行工作績效考核。社會管理專職人員在工作期間由區(qū)公安分局進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年度考核合格者經(jīng)雙方同意,可以續(xù)簽合同;對于使用期間違紀違規(guī)、考核不合格者以及符合其他解除和終止合同條件的社會管理專職人員,由區(qū)公安分局解除其聘用關系,終止勞動合同。
招聘人員待遇:月工資為1200元,按政策規(guī)定交納社會保險。東河區(qū)公安分局為社會管理專職人員辦理人身意外險,個人負擔40元,財政負擔每人40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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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河區(qū)招聘社會管理專職人員報名登記表》《東河區(qū)招聘社會管理專職人員資格初審登記表》來源于包頭市東河區(qū)人民政府網(wǎng),最近更新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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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河區(qū)招聘社會管理專職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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