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研究決定,現(xiàn)面向全旗公開招聘公檢法文職人員,具體招考事宜如下:
一、招考范圍
經(jīng)旗組織、人社部門備案在崗的儲備人才;1997年及以前入學且畢業(yè)時戶口仍在鄂托克前旗的具有完整學歷檔案并按時到我旗勞動部門報到過的國家計劃統(tǒng)招生、任務生;2013年8月31日之前已畢業(yè)的鄂前旗戶籍大學畢業(yè)生。
二、招考人數(shù)及崗位
詳見招聘計劃表。
三、報考條件
(一)符合人社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相關條件,熱愛公檢法工作,愿為鄂托克前旗經(jīng)濟社會事業(yè)發(fā)展服務,無不良嗜好,未參加邪教組織和其他非法組織,
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學歷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以上學歷。
(三)年齡要求: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戶籍要求:鄂前旗戶籍滿1年以上(2012年8月1日以前遷入)。
(五)鄂前旗儲備人才、“1997年及以前入學且畢業(yè)時戶口仍在鄂托克前旗的具有完整學歷檔案并按時到我旗勞動部門報到過的國家計劃統(tǒng)招生、任務生”不受年齡、學歷、專業(yè)限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不受年齡、專業(yè)限制。
(六)符合《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規(guī)定的身體條件。報考公安局文職人員需五官端正,身體無殘疾,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七)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鄂前旗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錄用或聘用的工作人員;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四、招考步驟和程序
按照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確定擬聘人員、公示、試用、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公告
在鄂前旗之窗、鄂前旗電視臺等媒體上發(fā)布公告。
公告時間:2013年9月4日至2013年9月9日。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9月5日至2013年9月9日。
2.報名地點:鄂托克前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股。
聯(lián)系電話:18047791004
3.報名注意事項:
(1)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名,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2)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復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1.5寸彩照4張;儲備人才提供單位有效證明;提供所在地公安機關關于本人是否有違紀違法情況的證明,并填寫《鄂前旗公開招聘公檢法文職人員考試報名表》到指定地點報名。
(3)根據(jù)財政、物價等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相應報名費。
(三)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招聘領導小組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確定為招考對象。若有弄虛作假現(xiàn)象,即取消其考試資格。
(四)筆試
1.筆試內容: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和申論。
2.筆試試卷統(tǒng)一為漢文卷,報考蒙漢兼通職位的考生,必須用蒙古文作答,報考其它職位的考生可以用蒙古文、漢文作答,同一試卷只能用一種文字作答,若出現(xiàn)兩種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規(guī)定文字答題的按零分處理。
3.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4.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試卷由招聘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專家命題、閱卷,筆試以百分制計算,占總成績的60%。
5.筆試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考生在筆試成績加權后加2.5分,用本民族文字作答的考生不加民族照顧分。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經(jīng)旗公開招考工作辦公室審核確認后加分。
7.公示成績。
(五)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的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xiàn)筆試合格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范圍人選。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核減或取消該職位的招聘計劃。
2.面試由招聘領導小組組織相關人員組成面試考官組進行面試。面試統(tǒng)一用漢語回答。面試主要考察邏輯思維、語言表達和解決實際問題等能力。面試以百分制進行評分,考生面試成績?yōu)楦魑豢脊偎u成績去掉一個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值,成績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尾數(shù)四舍五入。當場公布成績。
3.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4.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六)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X60%+面試成績X40%??偝煽兙嬎愕叫?shù)點后兩位,尾數(shù)四舍五入。
(七)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
按照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若同一職位計劃聘用的最后一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并列者同時確定為體檢和考察人選。
1.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執(zhí)行,體檢由人社部門指定醫(yī)院實施,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忌隗w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被取消資格職位空缺時從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2.確定考察人員
在確定總成績和體檢結果的基礎上,經(jīng)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擬聘考察人員,對確定的考察人員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進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等。出現(xiàn)不合格者依次遞補??疾旌笥扇肆Y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擬聘人員備案。
3.公示
經(jīng)考察合格的人員,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鄂前旗電視臺、鄂前旗之窗等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布旗紀檢監(jiān)察、人社局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問題反映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給予辦理試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的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其資格。
(八)試用
擬聘人員實行試用制度,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間工資按照試用人員工資標準發(fā)放。
(九)聘用
試用期滿,經(jīng)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擬聘文職人員,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fā)《聘用通知書》,被聘用人員憑《聘用通知書》到聘用單位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用人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己瞬缓细竦牟挥杵赣?。
被聘人員服務期不滿5年的,不予辦理崗位轉移手續(xù)。
四、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對此次招聘工作的領導,成立鄂前旗公檢法文職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吉日嘎拉圖(旗委副書記、政府代旗長)
常務副組長:高榮堂(旗委常委、政府常務副旗長)
副組長:張建軍(旗委常委、紀檢委書記)
阿拉騰寶(旗人大副主任)
李曉剛(旗人民政府副旗長、公安局局長)
圖雅(旗政協(xié)副主席)
烏陽戈(旗人民法院院長)
武樹林(旗人民檢察院院長)
成員由紀檢監(jiān)察局、人社局、財政局、編辦、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單位相關人員組成。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主任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楊革命兼任、副主任由旗編委辦主任盧建飛兼任,辦公室負責協(xié)調相關部門,具體負責招聘事宜。
五、其他
本簡章中涉及“以上”或“以下”均包括其本身。
本簡章由鄂前旗公開招聘公檢法文職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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