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 普洱市人事局
2010年普洱市各級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招考公務員(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云南省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錄用人員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 2010年云南省各級黨政群機關及部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工作由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云南省公務員局組織實施, 2010年普洱市各級黨政群機關及部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及部分省屬直管單位計劃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406名,招考工作由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普洱市人事局具體承辦?,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和程序
1、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報考人員的年齡原則上為18周歲以上(1992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如下:
(1)被確定為2010年度全國范圍內公務員招考的擬錄用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在讀的非2010年畢業(yè)的學生、現役軍人、未滿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自行離職的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2006年以來辭職(退)或被取消錄用資格的各級機關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曾在以往任何公務員錄用考試中作弊的人員、被認定在2006年以來各級機關公務員考試報名時填報虛假信息的人員、被認定為2009年以來參加云南省內各級公務員考試進入面試但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提交申請而放棄面試的人員、被認定為2009年以來通過云南省內各級公務員考試但隨后不到所報崗位工作的人員,不符合本次考試的報名條件。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4)省州(市)兩級機關招考定向基層公務員的職位只允許我省縣級及以下基層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報考(中央直管駐滇單位由于管理權限的原因,不列入本次考試招考范圍),州市級及以上機關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不得報考??h級及以下基層機關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除能報考省州(市)兩級機關定向基層公務員的崗位外,不允許報考其它崗位。
(5)凡不符合《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要求的人員,不符合公安人民警察的報名條件。
(6)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
2、報考程序
本次考試全部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的時間為2010年3月1日0:00至3月11日24:00。 網絡交費的時間為2010年3月1日0:00至3月14日24:00。報考程序如下:
(1)職位查詢
本次考試的招考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0年云南省各級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招考公務員(工作人員)簡章》或《2010年普洱市各級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招考公務員(工作人員)簡章》,該簡章可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網站(www.ccp.yn.gov.cn)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www.ynrs.gov.cn)
云南考試網(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www.ynrsks.cn)
普洱市人民政府網(www.puershi.gov.cn)
普洱黨建網(www.pedj.gov.cn)
普洱人事人才網(www.pers.gov.cn)
注意:普洱監(jiān)獄的招考信息僅在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網站、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云南考試網三個網站公告。
(2)網絡報名及資格審查流程
網絡報名的網址為:云南考試網(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www.ynrsks.cn)。
網絡報名的大致流程為:登錄云南考試網—閱讀并同意考生誠信承諾—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tǒng)提示填寫報名信息—上傳身份證和近期清晰免冠照的電子照片—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網上交費。
2010年我省公務員報名實行網絡自動審核,即對于報名人員的報名信息,由計算機系統(tǒng)自動審核是否符合招考條件,只有考生所學專業(yè)不在專業(yè)指導目錄里的時候,報名人員信息才會提交審核單位進行人工審核。
市委組織部負責市級及以下黨群機關的人工審核工作,市人事局負責市級及以下政府機關的人工審核工作。
報考人員需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對報考者的報名數據進行維護。
(3)信息維護
為讓考生有充分校核信息的時間,我們將在報名結束后的3月15、16日,重新開放報名系統(tǒng)讓已經通過網絡自動審核并交費的人員有條件地進行信息修正。
(4)崗位調劑
報名人數與計劃錄用數原則上需達到3:1方能開考。除部分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開考的特殊崗位外,其余不足報名比例的崗位可由市以上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商用人單位及考生本人調劑報名。調劑可以在未達開考比例的崗位間進行,也可以將未達開考比例的崗位的報名人員調整到已達開考比例的崗位,但已達開考比例崗位的人員不進行調劑。
(5)數據公示
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分別在報名結束、交費結束及調劑結束后,對相關數據進行公示。
(6)準考證打印
準考證全部由考生從網絡下載打印,下載時間為:4月15日至開考前。打印中如遇問題,請登錄相關網站查詢或與當地公務員考試機構聯系解決。
二、筆試
1、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根據國家的統(tǒng)一部署,安排在2010年4月24、25日。具體的筆試時間及地點的安排詳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及報考費用
2010年云南省普通公務員崗位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及《申論》,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崗位還需進行《公安基礎知識》的考試。其中《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滿分200分,其余科目的滿分均為100分。
報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崗位的人員,報名費用為120元;報考非公安人民警察的其他崗位的人員,報名費用為80元(監(jiān)獄、勞教人民警察不屬公安人民警察,只需繳納80元的報名費)。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減免考試費用。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無論農村還是城鎮(zhèn)人員,還需提交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特困家庭證明原件。減免考試費用人員需由本人或委托人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提交證明。享受減免考試費用的報考人員可以在全省各州市指定的任意一個地點提交證明,也就是說,報考人員可以就近就便提交減免報名費用的證明。普洱市提交減免費用的時間為:普洱市提交減免費用的時間為:3月1日至3月8日每日8:30至16:30(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提交證明的地點:普洱市人事局考試中心或各縣(區(qū))人事(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
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指定《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和《申論》的考試輔導用書;《公安基礎知識》的指定教材為中國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可到各地新華書店或圖書市場購買。
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訓機構進行公務員考前培訓。
3、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按崗位分類的排名名單(含筆試加分)在筆試結束45天內下發(fā),同時在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網站及普洱市人民政府網、普洱黨建網、普洱人事人才網公布。
4、筆試有關加分政策
2010年云南省公務員考試筆試相關加分政策如下:
(1)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下同)筆試成績加5分;對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在報考人民警察的崗位時,筆試成績加3分。
(2)對從2003年開始在我省服務的“全國計劃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5分。
(3)對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服務期滿2年并獲金、銀、銅獎的人員,筆試成績分別加4分、3分、2分。
(4)對于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2年并經考核合格后,筆試成績加4分。
(5)對在我省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的教師(以下簡稱“特崗教師”),服務期滿筆試成績加4分。
以上所有加分項目不重復累加,如有多項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予以加分。
2010年對少數民族的優(yōu)惠照顧改為加大單設少數民族崗位的方式,不再進行加分照顧。我省2008年選聘的到村任職的大學畢業(yè)生,因在2010年公務員考試報名時服務期尚未滿2年,不享受筆試加分或定向招錄等優(yōu)惠政策。報名人員的加分信息在資格復審時予以確認,屆時如確認考生填報虛假信息,則處5年禁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