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濱海新區(qū)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中,部分考生未通過資格復審或者未參加資格復審。按照《天津市濱海新區(qū)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方案》要求,因取消或放棄面試資格形成的空額,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遞補。現(xiàn)就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1.時間:2017年6月23日上午9:00—11:00。
2.地點:天津市濱海新區(qū)塘沽營口道734號政通大廈404室。
二、資格復審要求
遞補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需持網(wǎng)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等材料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三、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
1.報名表(2017屆畢業(yè)生須在報名表下方空白處本人手寫注明“本人承諾一旦被錄用,能在辦理錄用手續(xù)時提供符合崗位要求的所有證件,如不能提供,自動放棄錄用資格。”并簽上本人姓名)。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復印首頁和考生頁)。2017屆畢業(yè)生中天津市或濱海新區(qū)戶籍考生如戶口已遷至外地就讀大學的須提供遷出時戶口本的原件及復印件。本市集體戶口需提供戶口頁首頁復印件(加蓋戶籍章)、本人頁的原件及復印件。遷入天津市或濱海新區(qū)戶籍的界定時間截止到2017年5月19日(報名開始前一天)。
4.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1)參加省考的考生需提供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2)參加國考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或參加2017年的面試準考證;(3)學校直接發(fā)放教師資格證的2017屆師范生需提供學校證明或成績單(蓋章)。
5.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2017屆畢業(yè)生可攜帶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院校證明信、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以本科專業(yè)報考的研究生需同時提供本科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復印件。
6.在編教師須提供所在學校以及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如瞞報,一經(jīng)查實不予錄用,并按違約處理)。
7.報考英語教師所需英語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特別提示
1.網(wǎng)上繳納面試考務費、下載打印面試準考證時間:2017年6月26日9:00開始。面試考務費每人45元,未繳費者視作自動放棄面試。
2.面試擬定于2017年7月1日至3日在濱海新區(qū)大港第五中學進行(以面試準考證上的時間為準)。
咨詢電話:022-66896327
附:濱海新區(qū)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
濱海新區(qū)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