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fā)[2011]10號)要求,現(xiàn)將擬聘用人員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8年5月15日— 5月23日(7個工作日)。
二、受理地點及電話
地 點:中共天津市委黨校 天津行政學院組織人事處
通訊地址(郵編):天津市南開區(qū)育梁道4號 300191
電 話:60919020
聯(lián)系人:沈冰
三、公示要求
1.如對公示內(nèi)容有異議,請于公示期間,以電話、信函、來訪等方式向受理部門反映(信函以當?shù)剜]戳時間為準)。
2.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真實、具體,電話及信函應告知真實姓名及聯(lián)系方式。
3.受理機構(gòu)對反映人員和反映的情況嚴格保密。
中共天津市委黨校組織人事處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