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jié)學生會的作用、職責與機構設置
一、學生會的作用
學生會是在校黨委、團委指導下,以“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為目的、謀求學生身心健康發(fā)展的學生群眾團體。學生會在學校教學、管理工作的作用可以概括為以下兩方面。
(一)橋梁紐帶作用
學生會要在校院各級領導、老師與學生之間,發(fā)揮橋梁紐帶作用。一方面要做好代表學生的正當利益、反映學生心聲、幫助學生解決實際困難的工作,溝通學校黨政部門與廣大同學的聯(lián)系,通過各種正常渠道,反映學生之間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參與涉及學校事務的民主管理和組織協(xié)調,維護同學的合法權益和正當權益;另一方面還要做好宣傳貫徹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傳達執(zhí)行學校黨政部門有關決策精神和響應上級號召,組織開展有關活動的工作。
(二)榜樣帶頭作用
學生會是黨領導下的青年學生群眾組織,工作中要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組織學生開展學習、科技、文體、社會實踐等多項活動,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學生會還要積極維護校紀校規(guī),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同學與同學之間、同學與教職工之間的團結,協(xié)助學校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huán)境。
二、學生會的基本職責
按照《中華全國學生聯(lián)合會章程》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學生會的基本職責可以概括為以下四個方面。
1.積極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學生的思想實際出發(fā),組織學生開展學習、科技、文體、社會實踐、志愿服務等多種活動,營造高品位的校園文化氛圍,引導學生在學習和活動中,積極思考、不斷提高自身理論素質,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
2.積極參與學校的學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維護校規(guī)校紀,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同學之間、同學與教職員工之間的團結,協(xié)助學校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huán)境。
3.組織同學開展勤工助學、校園公益勞動等自我服務活動,協(xié)助學校解決同學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開展社會實踐活動,創(chuàng)造條件讓同學們走向社會,服務社會,了解國情、民情,了解改革開放成就,幫助同學們將理論和實際結合起來,在實際中把握形勢,用辯證的方法分析問題,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